將文件從法國郵寄到同樣位於法國的金融機構時,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內容”嗎?
我遇到了一家法國金融機構的問題,該機構聲稱它們是我通過掛號信發送給他們的某些表格中的一些缺失頁面。雖然掛號郵件證明接收,但它不證明內容,如果收件人可以簡單地說郵件的內容是空的或部分失去,這並沒有多大用處。
將文件從法國郵寄到同樣位於法國的金融機構時,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內容”,使金融機構不能假裝某些文件失去了?
clupean在<https://redd.it/k2fn0b>上的有趣回答:
這很常見,您只需去公證處索要preuve de contenu 即可。給他你的文件和一個帶有地址的預付信封,他會寫一頁列出內容並說他們檢查了所有內容。公證人將保留所有內容的複印件,他們將自己蓋章並發送信件。
信封還應包含一份發給接收機構的證明,其中包含所有內容的清單和一段簡短的文字,說明內容已通過公證人的聯繫資訊進行了認證。
CatherinefromFrance在<https://redd.it/k2fn0b>上的另一個好主意(但在必鬚髮送原始文件的情況下,即收件人不接受掃描件時,無法使用此選項):
事實上,通過法國郵政 LA POSTE 線上,您可以發送 LRAR(帶回執的推薦信/帶回執的掛號信)
- <https://www.laposte.fr/lettre-recommandee-en-ligne>
- <https://www.laposte.fr/lettre-recommandee-en-ligne/verifier-preuve>
“如果對發送掛號信產生爭議或疑問,此服務允許您檢查:
您的電子證明及其包含的資訊的有效性,即您擁有的掛號信與發送的信相對應。”
" 證據驗證可確保提供的證據文件未被篡改,並且其包含的數據未被損壞。驗證可恢復證據中存在的資訊,例如:存放日期和時間、接收人的身份掛號信等"
請注意,來自<https://www.pernaud.fr/info/glossaire/12937097/recommande-avec-accuse-de-reception-preuve-du-contenu>(鏡像):
“由註冊項目的接收者對其內容提出異議,以確定不存在已公佈的文件” Cass civ 2-me 2014 年 11 月 6 日 n°13-23568
另外,請注意公證人和 huissier 角色之間的區別:https ://www.juridique-assistance.fr/un-notaire-et-un-huissier-de-justice-deux-metiers-a-ne-pas -confondre/(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