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遺囑執行人

  • August 24, 2016

我丈夫正在通過他的生意打官司。他們聲稱他們將拿走他的個人資產。他確實有律師,他們正在努力解決這個問題。我的問題是,他在他父親的遺囑中被列為共同執行人。他的父親最近去世了。如果他成為共同執行人,債權人能否將父親的遺產賬戶作為其個人資產的一部分進行追查?

我強烈懷疑,作為執行人會使遺產資產容易受到針對他個人的訴訟。遺產是它自己的獨立法人實體,擁有自己的 TIN。只有對遺產本身的債權人才能對其提出索賠,在所有債權人都得到償付後,餘額將按照遺囑的條款進行分配。除非他混合了資產並將遺產資產視為自己的資產,否則法律上的分離應該是相當強的。

無論他的個人資產是否處於危險之中,請記住,反對派可能會誇大其詞以試圖嚇唬他定居。如果企業是作為 LLP 或 LLC 組織的,他的個人資產應該是相當安全的。如果是獨資企業,他有理由擔心。

債權人將無法追隨父親的遺產(假設父親與企業無關),但在某些時候,遺產將被分割。那時,您丈夫繼承的任何金錢或資產都是公平的,因為它們現在是您丈夫的金錢或資產。我想清楚;這與您的丈夫是遺產的執行人(或共同執行人)無關。

這與 zeta-band 早先的回答並不矛盾;Zeta-band說的是分之前的財產,我只是指出分之後可能會有問題。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6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