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
提前 2 個月搬出公寓,但房租已付
我簽了一年的租約,我的公寓租約於 2019 年 7 月 27 日結束。我的這間公寓的租金已經全部付清,因為我提前支付了房租,而且水電費包含在租金中,所以我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支付。因為我提前付款,所以按月付款。
但是,我想在 2019 年 5 月搬進一套新公寓,然後我的租約將於 2019 年 7 月 27 日結束。你認為我可以這樣做嗎,因為我現在的公寓的所有費用都已經付清了,我只是把我的一些東西放在那裡搬進我的新家?因此,在租約結束之前,就像我有兩套公寓一樣。
這類問題的最大絆腳石是人們何時想要退款,或者在他們沒有提前付款的情況下,他們希望避免對過去幾個月的租金負責。
作為前房東,仍有一些事情需要考慮。
如果該單元在租約結束前是空的:
- 不要讓您的房客保險終止,因為在最終檢查之前您仍然對公寓負責。
- 不要完全關閉交流電/暖氣。對於冬天的熱量尤其如此,您不希望管道爆裂。
- 通過關閉馬桶的水來準備供水系統,如果有一個關閉洗衣機的水。
- 調整冰箱的溫度設置,有些甚至有假期設置。解凍冰箱,關閉製冰機/飲水機的水。
- 停止郵件傳遞。
- 如果這不是公寓/公寓,而是聯排別墅或單戶住宅,您必須修剪草坪,為此做好安排。
告訴樓主。他們可能想在設備為空時對其進行檢查。如果他們想展示它,知道你不會在那裡可以很容易地安排訪問。安排最後的演練。
由於您沒有提及任何有關獲得退款或任何類似內容的資訊,因此我看不出所呈現的場景可能存在什麼問題。
沒有什麼可以禁止您同時出租 2 套公寓(或任何數量的財產)。
如評論中所述,根據您的契約措辭方式,如果您長時間無人看管該物業,您可能需要通知房東,因此我會檢查一下。雖然在通知你的房東你不會在租約到期後更新你的租約,這也是一個很好的姿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