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

向消費者提供負利率貸款的動機是什麼?

  • August 10, 2019

據報導,丹麥的一家銀行(Jyske Bank)將以-0.5%的利率提供消費者抵押貸款。

首先,這是真的嗎?或者是否有一些問題使實際有效利率為正?

如果這是真的,我的主要問題是 - 為什麼?他們的動機是什麼?他們真的找不到願意償還貸款的人嗎?

我不知道哪些來源是主要來源,但它遍布許多網站,這裡有一個: https ://www.businessinsider.com/danish-bank-offers-mortgages-at-negative-interest-rates-2019-8

這聽起來很奇怪,但部分是特殊術語的問題。您為丹麥抵押貸款支付的費用包括三個部分:

  • 償還本金。
  • “利息”,轉發給為抵押貸款提供資金的擔保債券的所有者。(這可能是固定利率,也可能是契約規定的以特定方式取決於銀行同業拆借利率)。
  • 向發行抵押和債券的抵押銀行收取的可變管理費(丹麥語為*“bidrag” )。*

在這種情況下,“利息”部分是負數,但“bidrag”仍然是本金的較大且為正的百分比,因此銀行仍然賺錢(並且仍然是房主借款的淨費用)。

債券利息變為負數,因為債券被認為是極其安全的投資(由於對抵押貸款銀行的嚴格監管,以及在銀行破產的情況下賦予債券所有者優先抵押品權利的法律),因此具有吸引力,特別是因為中央銀行目前的丹麥克朗的存款利率也是負數,即-0.65%。

請參閱為什麼要購買負利率債券?


丹麥抵押貸款要記住的另一個問題是(目前為負的)債券利率是名義債券價值的百分比,而不是房主借入的實際金額。

貸款發放時,抵押銀行將在公開市場上出售足夠的債券以籌集借款人所需的現金,但藉款人按這些債券的名義價值支付利息,而不是實際售價。債券的票面利率以粗略的增量選擇,使得債券的市場價值在發行時將徘徊在略低於面值的水平。這使借款人暴露於貸款發放時的日常市場利率,並意味著利息計算(和還款)的基礎略高於實際借款金額。

(債券的市場價值不可能高於面值,因為發行銀行有權按面值進行強制回購,這恰好考慮了普通還款和提前還款)。

所有這一切的結果是,名義債券利息並不是房主實際成本的可靠指標。抵押銀行在提供貸款時還必須在其估計中突出地引用誠實的整體 APR。在 Jyske 銀行的範例中,APR 表示為 1.7% 到 2.72% 之間的正值,具體取決於本金和到期日。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1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