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知道自己不會繼續在那裡生活的情況下支付更多抵押貸款的好處
最近我在荷蘭以 140k 的價格買了一套房子。它有 110k 的抵押貸款(3.0% 的利息)和 30k 的 startersloan(4.0% 的利息,前 3 年沒有付款/利息)。
我今年要結婚了,一旦完成,我每個月將有大約 300 歐元用於抵押貸款或啟動貸款。如果我提前付款,將不會受到任何處罰。
我遇到的問題是我將在這所房子裡住大約 10 年,而且我永遠不會在賣掉它之前還清抵押貸款。
我可以想像,即使你不打算在那所房子裡住 30 年,支付更多的抵押貸款也是有好處的。這些優勢是什麼?除了先償還其他貸款,還有更明智的選擇嗎?
特別是在荷蘭,有幾個理由可以為您的抵押貸款支付額外費用。
首先,房價在過去幾年大幅下跌。他們現在正在緩慢上漲,但它是特定於地區的,你仍然可以藉到房子價格的 100% 以上。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您選擇出售您的房屋並且未償還的抵押貸款金額大於您房屋的價值,那麼您將面臨融資缺口(restschuld)。我認為最近規則已經改變,允許你用新的抵押貸款來彌補這個缺口,但這不是一個好主意。從長遠來看,這對稅收的影響可能會很複雜,您的新房子可能在一段時間內無法彌補這一差距。
其次,你欠的房子越少,你能得到的抵押貸款利率就越低。荷蘭的抵押貸款通常根據止贖拍賣(executewaarde)拍賣價格的百分比分為幾類。如果您還清更多抵押貸款,您可能有資格獲得較低的利率,這可能會使再融資變得有趣。如果利率繼續下降但您的房屋價值沒有增加甚至減少,這一點尤其重要。
第三,如果您選擇保留自己的房子並將其出租,如果您想光明正大地這樣做,荷蘭的銀行對此有非常嚴格的規定。我讀過一些銀行要求抵押貸款金額(注意不是您可能在關聯儲蓄或保險賬戶中建立的價值)低於止贖拍賣價格的 50%(executewaarde)。此外,與第 2 點相關,如果您有線性或年金抵押貸款以外的其他東西,則需要再融資才能做到這一點,因為儲蓄抵押貸款 ([bank]spaarhypotheken) 的稅收優惠在不用作您的抵押貸款時不適用自己的住所。
最後,如果您選擇出售,並且您的房屋價值高於抵押貸款的價值(您有過度購房),那麼您可能仍然會遇到一些障礙。您在關聯儲蓄或人壽保險賬戶中積累的任何價值在您賣掉您的房子**之後才可用。**純粹來自抵押貸款價值和銷售價格之間的差異的額外價值可能更容易處理。
編輯:最後一點,我已經為“Spaarhypotheek”(關聯人壽保險)和“Bankspaarhypotheek”(關聯儲蓄賬戶)支付了額外費用。一方面,每月支付的本金減少,抵押貸款期限保持不變。另一方面,每月支付的本金保持不變,壽命縮短。在這兩種情況下,每月支付的利息都較少。我會聯繫您的抵押貸款提供商,了解額外付款的預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