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

如果我賣掉我的公寓,這就是我能達到最低盈虧平衡價格的方法嗎?

  • December 11, 2020

我打算賣掉我在紐約市的公寓。我只擁有我的公寓兩年,所以我知道我絕對無法“收支平衡”。我認為一個更現實的目標是,在我賣掉我的公寓時,只損失我租一套類似公寓的成本。

因此,如果公寓花費我500k(包括成交成本),而我的每月付款是2k(抵押貸款+HOA+其他費用),我將不得不以500K + 賣家成交成本的價格出售公寓才能實現這一目標。

基本上,我將失去那些每月的付款以及我為修繕公寓而支付的任何費用

請讓我知道我的思考過程是否正確。

你正在為沈沒成本謬誤而墮落。您最初支付的費用無關緊要 - 您已經支付了,因此它對您是否出售的決定沒有經濟影響。

如果您想出售,您應該以某人願意支付的最高價格出售您的公寓,而不管為此付出了多少。

當然,可以設定一個您願意出售的最低價格,但該價格應該基於未來的比較——例如,我需要淨賺多少才能租用或購買同等公寓。如果您嘗試設定保證利潤的最低價格,您可能找不到任何買家並被公寓困住。

如果您確實獲利,那很好,但即使您在兩年內出現淨虧損,出售仍然可能是一個不錯的決定。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3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