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

30年抵押的房子可以提前賣嗎?

  • April 30, 2018

我試圖了解抵押貸款的運作,但我過得很糟糕。我經歷過許多不同類型的概念和計算,但我仍然無法理解它是如何工作的。

假設我有 100,000 美元可以用現金買房,但我決定貸款。例如,如果我從自己的口袋裡拿出 20% 的價值並在 30 年的期限內獲得 80% 的抵押貸款,並且考慮到在我看來一個潛在的買家想要在一個月後以 150,000 美元的價格購買該房產,是仍然可以使用我從貸方獲得的槓桿將我的財產出售給他或她?

有一次,據我所知,在出售貸款的過程中,貸款人會從收到的錢中減去我的抵押貸款債務,但在 30 年的時間裡,有時債務可能遠高於市場上房產的價值,導致非常負的資產(如-300%)。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考慮到我本可以用現金支付並從+ 50,000美元中受益,我會做我一生中最糟糕的事情,現在負債30年。

我很抱歉我的無知,我需要幫助理解這一點。

我認為您缺少本金利息之間的區別。

在您描述的場景中,您從一筆本金為 8 萬美元的貸款開始。利息以與您的銀行商定的利率在此基礎上累積。利息不是一下子累積起來的;它每天都會發生一點點。

每個月,您都會付款。假設這是一個合理的抵押貸款,你的付款足以支付每個月的所有累積利息,再加上一點本金。因為你還清了一點本金,下個月的利息就少了一點,所以下個月的還款本金多一點,這個過程叫做攤銷

在任何時候,您欠銀行的總金額是剩餘本金加上自上次付款以來累積的任何利息。是的,如果您用了整整 30 年的時間來還清貸款,那麼您支付的利息可能會超過貸款的美元金額。但是這種興趣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積累;它不會一下子累積起來。

現在為您的方案。在您取出貸款並可能還款一個月後,您的本金可能降至 79,950 美元左右。有人過來,出價 13 萬美元買房子。然後,您一次還清所有本金,一旦考慮到您的 20,000 美元首付,您將獲得 30,050 美元的可觀利潤。

實際上,在美國有一大堆費用,包括大約 6% 的代理佣金,所以你不會賺到那麼多利潤。但這就是過程。

購買房屋並打算在不久後以盈利方式出售通常被稱為翻轉,至少在美國是這樣。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