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

您可以藉用您沒有完全擁有的房屋,即繼承的部分,但沒有完全解決財產嗎?

  • February 5, 2018

我和我的兄弟在他們去世後被留在了我們父母的家中。我的兄弟,遺囑執行人,在他們去世時住在這所房子裡,而我沒有。

房子仍然以“[我父親]的遺產”的名義。我的兄弟應該從我的一半中收買我,並且一直拖著腳,沒有回應我關於狀態答案的請求。

我發現他最近還清了一些大筆債務,同時他應該得到這筆貸款來償還我。

我的問題是:如果他不完全擁有我們父母的房子作為抵押,他可以藉錢(即獲得貸款/抵押貸款)嗎?再一次,房子的契約(原始抵押貸款是我父母在他們去世前還清的)仍然在莊園的名義下,我們父親的遺囑讓房子在我們兩個人之間分配。

如果房子是財產所有權,你們都不擁有房子,也不能抵押。遺囑執行人應該向您和遺囑認證法庭定期報告正在發生的事情。檢查他們並與您的遺囑認證律師交談。

只要契約在貸款結束的同時進行,他就有可能獲得抵押房屋的貸款。基本上你和你的兄弟都有文書工作要簽署,產權公司在抵押公司的貸款資金到位之前不會發出支票。

為了進行該契約,通常必須完全解決遺產。這可能需要時間,但您可能希望聘請律師以確保您的利益得到完全保護。很多人覺得獲得法律代表會使家庭關係緊張,但我發現事實恰恰相反。他們經常潤滑車輪并快速公平地完成過程,最終減少這種壓力。

如果他正在償還大筆債務,我認為這是一個好兆頭,因為這意味著他將更有能力通過抵押來支付你的份額,但這假設他是真誠地行事。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8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