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首次發行獲得 100% 股權的先例和模型?
考慮到初創企業最合乎道德的股票分配方式(通過公開的初始投資活動,即 IPO、ICO 或“眾籌資金”),我想到了以下幾點。
考慮這個範例業務:
- 1 位創始人
- 迄今為止投資了約 1 年的兼職工作或“汗水股權”
- 沒有實物資產,但軟資產和 IP(即軟體或數字娛樂)接近或準備上市
- 沒有現有的銷售或收入
具體來說,我想知道,創始人如何確定合適的股票估值和分配;即-向公眾提供的股權數量與為他/她自己保留多少。
有人可能會說,純粹平衡的首次公開募股需要向公眾提供 100% 的股權,創始人應該以與市場收購股票相同的方式收購股票。
對我來說,這似乎是進行首次公開募股最自然、最實用、最合乎道德的方式。它從發行的第一天起就創造了公平的競爭環境,並鼓勵企業家用他/她的自有資金進行投資。
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有任何先例(即過去在知名交易所進行的首次公開募股,或者可能是其他一些歷史例子)?
當然,這並不一定是迄今為止投資的現有汗水資產。如果該創始人幾乎沒有或沒有自己的資本可以投資,也存在兩難境地——在這種情況下,該事件可能會導致不良結果。即 - 導致放棄 100% 或 99% 的股份,因為他們無法投資自己的資金。
然而,在市場上沒有任何銷售/收入或產品的情況下,無論如何,就公開市場/投資者而言,所述汗水股權的價值基本上是一個任意值。如果完全消除任何這種“任意性”,可能符合每個人的最佳利益;從第一天開始,幫助建立企業經濟的誠信基礎。
因此,只是思考這一點,我已經確定了以下潛在的解決方案(並希望對其他解決方案提出意見或建議):
A) 創始人提供 100% 的股權,但使用合理數量的收益來支付他/她自己的工資(或工資),並從該工資中投資於同一次首次發行,為他/她自己購買股份。
- 這意味著在最近的“首次發行”形式(即 Kickstarter 風格的股權眾籌或 ICO)中常見的 30、60 或 90 天的發行視窗,既可以讓更多投資者有時間參與,也可以有時間創始人掙工資買股票
接受投資以簡單地將其重新投資於相同的投資似乎是不道德的(而且毫無意義,因為您可以通過最初為自己保留(儘管是任意的)股票分配來獲得相同的結果) - 但如果創始人正在積極努力推進業務 他/她可以在新資本通過首次發行時用新資本支付給自己,這似乎是公平的 - 並選擇在視窗仍然打開時投資這些收益。
B) 創始人提供 100% 股權,設定估值/目標籌款目標,保持任何股權/股份未售出
- 在這種情況下,創始人發起首次發行,提供 100% 的股權,只保留未售出的股權。例如:估值 100 萬美元 / 100 股 / 每股 1 萬美元 - 在首次發行期間僅售出 15 股(15% 或 15 萬美元),因此 85% 的股份將自動歸創始人所有。方正不一定達到資本目標,但在不需要冒險或把一切都擺在桌面上的情況下,已經獲得了一定程度的新資本。
A + B 的組合也可能起作用——儘管這可能與市場不平衡(儘管我會提出異議,但仍然比簡單地選擇任意分配的股票公開發售要好得多)
最終,如果創始人將他/她的業務用於向公眾投資——他們可以說是“持有套牌”——因此,如果他們願意,很容易“堆疊套牌”——但通過建立道德首次發行籌款/股權分配模型——結合透明的簿記(以及日常的日常運營洞察),我覺得創始人可以提出一個令人信服的案例,並利用它來粉碎首次發行。
創始人提供 100% 的股權,但使用合理數量的收益來支付他/她自己的薪水(或工資),並用該薪水投資於同一次首次發行,為他/她自己購買股票。
我看到幾個問題。
- 什麼是合理的薪水?
- 此外,這也為以下騙局敞開了大門:創始人說他們將遵循這個計劃。然而,他們並沒有購買股票,而是在拿到工資後就退出了。他們利用從這項業務中獲得的知識來建立競爭對手。投資者只剩下一家空蕩蕩的公司。
- 稅收後果。創始人將按工資繳納所得稅。相比之下,如果創始人轉而出售股份,那就是資本利得稅,這在許多國家(例如美國)較低。
- 為什麼我要投資一個創始人不相信它足以持有大量股權的企業?
考慮 Amazon.com 的例子。傑夫·貝索斯的最低薪水約為每年 80,000 美元,低於他的許多員工。但他擁有重要的所有權職位。如果公司不賺錢,他就不會。如果投資者不相信他會做出正確的長期決策,他們真的會評估 2016 年市盈率為 232.10 的股票嗎?
還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數首次公開募股 (IPO) 都不是在創始人是唯一員工的情況下進行的。相反,一家員工公司尋找私人投資者,通常稱為天使投資者。公司通常在以某種方式成立之前不會上市,通常是賺錢的。與天使投資人談判不同於與公眾談判。他們可以親自審閱這些書籍,一旦投資,他們往往會就資金的使用方式提出意見。
換句話說,如果你談論 IPO,這主要是在解決錯誤的問題。這對於眾籌企業可能更有意義,因為它用許多個人取代了一些天使投資者。但大多數眾籌企業傾向於從相反的方向處理事情。他們不是在尋找投資者,而是在尋找客戶。如果他們提供有用的產品,他們將獲得客戶。如果沒有,他們永遠得不到錢。
除此之外,如果創始人只是在某些時候獲得公平的薪水,那麼為什麼要投入任何汗水股權呢?如果公司在一年後看起來很有價值,這很好用。如果沒有怎麼辦?創始人用了一年的汗水,卻一無所獲。現在也發生了這種情況,但大回報的可能性抵消了它。你正在獲得豐厚的回報。
我不認為這對創始人或投資者都有好處。創始人用潛在的良好甚至巨大的回報換取平庸的回報。投資者交易的情況是,他們和創始人都從一家成功的公司中受益,而他們的利益比創始人多得多。這對雙方都不利。
具體來說,我想知道,創始人如何確定合適的股票估值和分配;即-向公眾提供的股權數量與為他/她自己保留多少。
這是一門藝術而不是科學。如果市場認為它值 x;一會得到。這與初創公司的收入沒有直接關係。它更多的是它在未來某個時間點的估計收入。
有些投資公司可以評估機會並提供建議;然而,這是基於他們的經驗,可能並不總是真實地反映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