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

ETF 的“上限收益敞口”——這是什麼意思?

  • January 25, 2019

晨星提供了一個名為潛在上限收益敞口的 ETF 數據點。例如,這裡是 Vanguard 的歐洲 ETF (VGK):

在此處輸入圖像描述

對於 VGK,該值為負 78%。我明白這是一件好事;由於過去的虧損,該基金積累了稅盾。但這在現實中意味著什麼?這是否意味著在我必須繳納資本利得稅之前,該基金的資產可以升值 78%?我如何量化這個價值,以便我可以將該基金與類似的國際股票 ETF 進行比較,例如 VEA(它的稅盾要小得多,但吹捧“節稅管理”)?

共同基金(我預計這也適用於 ETF)將基礎投資賺取的所有股息分配給股東,以避免就收益繳納所得稅(按公司稅率)。同樣,由於出售一些基礎證券而產生的所有資本收益,無論是作為基金投資策略的一部分(固定投資組合的 ETF 不可能),還是因為投資者淨撤出資金需要出售一些標的證券,也分配給股東。

另一方面,資本損失不能分配給股東,而是結轉並用於抵消未來的收益。這種結轉過去被限制為八年(之後,未使用的虧損到期),但 2010 年稅法發生了變化,現在虧損可以無限期結轉(法律變化之前到期且未全部用完的虧損)現在都過期了)。一些共同基金還在其網站上提供有關未使用資本損失的資訊。因此,如果基金持有未使用的資本損失,則在損失全部用完之前,它不會分配資本收益。

請記住,共同基金的資產增值對基金或投資者來說不是應稅事件(它是未實現的資本收益)。只有當基金出售部分標的證券獲利時,才會實現收益,如果基金持有一些未使用的資本損失,收益將抵消損失,導致結轉至未來年度的較小損失或分配給股東的收益較小,具體取決於收益和損失的相對大小。

如需更詳細地解釋具有大量負潛在資本收益風險的基金如何成為非常節稅的 投資,請參閱晨星對此主題的評論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4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