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

以高於我們支付的價格出售了加州房子,但搬到了更昂貴的加州房子。我們欠稅嗎?

  • January 16, 2022

2019 年 5 月以 59 萬美元購買了房子 [A]。2021 年,7 月以 91.5 萬美元的價格購買了房屋 [B],12 月以 75.4 萬美元的價格出售了房屋 [A]。2021 年 7 月/8 月從 A 搬到了 B。

2022 年 1 月 15 日更新…

兩所房子都是我們的主要居住地,我們是一對已婚夫婦,共同申報,他們都住在房子 [A] 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8 月。

房屋 [A] 的增值是否需要徵稅?IE。我們是否應為其增加的價值繳稅:$754- $590k = $164?

Loren Pechtel 要求的附錄… 2019 年

5 月購買的房子 [A] 。2021

年 7 月/8 月從 A 搬到 B

讓我們把它分成兩部分:

2019 年以 59 萬美元的價格購買了房子 [A]。2021 年…在 12 月以 75.4 萬美元的價格出售了房子 [A]。

…我們的主要居住地。

房屋 [A] 的增值是否需要徵稅?IE。我們是否應為其增加的價值繳稅:$754- $590k = $164?

使用IRS pub 523

確定您是否滿足居住要求。如果您擁有該房屋並在過去 5 年中將其用作您的住所至少 24 個月,則您符合居住要求。24 個月的居住時間可以落在 5 年內的任何時間,而且不必是一個單一的時間段。所需要的只是在 5 年期間總共居住 24 個月(730 天)。與所有權要求不同,每個配偶必須單獨滿足已婚夫婦共同申請的居住要求才能獲得完全排除。

因此,如果這是唯一涉及的房屋,並且 2019 年至 2021 年期間涵蓋 730 天,那麼您有資格獲得排除。如果只有一個符合排除條件,它將保護250K的收益。您的 164,000 美元收益遠低於此。

問題是您在 2021 年 7 月購買的房子:

2021 年,7 月以 91.5 萬美元的價格購買了房屋 [B],12 月以 75.4 萬美元的價格出售了房屋 [A]。

這兩所房子都是我們的主要居住地。

這就是複雜的地方。同樣來自 Pub 523

**出售您的主要房屋。**您只能在出售作為您的主要住所(即您的主要住所)的房屋時接受最大或部分排除。一個人一次只有一個主要家。如果您只擁有並居住在一個房屋中,那麼該房產就是您的主要房屋。如果您擁有或居住在多個房屋中,那麼您必須應用“事實和情況”測試來確定哪個房產是您的主要房屋。雖然最重要的因素是您花費最多時間的地方,但其他因素也很重要。它們在下面列出。對房屋而言,這些因素越多,它就越有可能成為您的主要房屋。

您的地址上列出的地址:

  1. 美國郵政服務地址,
  2. 選民登記卡,
  3. 聯邦和州納稅申報表,以及
  4. 駕駛執照或汽車登記。

家就在附近:

  1. 你在哪里工作,
  2. 你在哪裡銀行,
  3. 一名或多名家庭成員的住所,以及
  4. 您所屬的娛樂俱樂部或宗教組織。

因此,如果您將主要住所轉移到新家,除非您在進行轉換之前滿足 24 個月規則,否則第一個家可能不符合條件。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4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