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

第三方轉入儲蓄賬戶的金額是否被視為收入?

  • November 5, 2017

如果我的朋友向我的儲蓄賬戶轉賬(使用第三方轉賬或 NEFT)一些錢,該金額是否算作我的轉賬收入,我是否必須為此納稅?

轉讓的目的決定了可徵稅性。如果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建議保留適當的交易記錄,以便在稅務機關詢問時您可以解釋。除非您解釋進行轉移的原因,否則我已經列出了一些廣泛的類別。

  1. 將資金作為貸款轉給您,並期望在未來日期償還。這對您不徵稅。當您將錢轉回給您的朋友時,利息將作為收入向他徵稅。需要與您一起維護適當的文書工作,以回答稅務機關的任何查詢。
  2. 將 Moeny 轉移給您作為貸款的償還。IE 你的朋友向你借了錢,現在還給你。利息應向您徵稅。需要與您一起維護適當的文書工作,以回答稅務機關的任何查詢。
  3. 費用分攤。即你們都沒有吃晚飯/看電影/租房子,他正在轉移他的費用份額。沒有稅收義務。需要證明這是一項共同費用的書面工作。收據等
  4. 如果沒有上述任何一項,轉賬將被視為您朋友的禮物。作為來自無關人員的禮物,每年的限額為 50,000 盧比。高於此的任何東西都會有贈與稅
  5. 正如維克多在評論中指出的那樣,如果它以換取工作,那麼它肯定是你的收入和應納稅的。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3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