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
“可以選擇購買的租金”情況的通常條款是什麼?
“可以選擇購買的租金”情況的通常條款是什麼?銷售價格是否提前商定?除了失去租金的公平性,承租人可能會犧牲什麼?
我要特別提請您注意的事情:
- 契約通常允許“選擇”購買;它通常不會強制購買,儘管可以看到
- 購買價格在簽署任何協議之前進行協商
- 在租賃契約期間,承租人通常可以選擇購買(即,如果是 12 個月的契約,承租人可以在 12 個月內的任何時間選擇購買)
- 隨著時間的推移支付的租金金額將應用於購買價格,在任何簽署之前預先協商
- 租金支付了輕微的溢價(正如喬所說,如果租金應該是每月 1000 美元,預計每月支付 1200 美元)
- 如果承租人走開,他們會空手而歸;他們沒有拿回保費
說了這麼多-這是租客和賣方之間協商的契約,所有這些都是可以協商的。
另請參閱ehow以獲得良好的概述。
在大多數情況下,可選擇購買的租金結構如下:
- 承租人/買方將支付押金/溢價(與保證金不同),以購買在未來日期以特定價格購買房屋的選擇權(權利)。
- 除市場租金外,承租人/買方通常會支付額外租金。很多時候,這筆額外的租金被簽訂契約應用於房屋的購買價格。
承租人/買方面臨的風險如下:
- 如果您決定不購買房屋,您將失去最初的保費。
- 房屋的價值可能不等於您商定的價格。這不僅會導致貨幣問題,還會導致家庭融資問題。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點:
許多人會建議您使用專門用於支付首付的額外租金。警惕這一點。今天沒有機構貸款人可以將額外的租金用於您的首付。這意味著您必須在關閉前以現金支付首付。額外的租金可 用於支付價格。
希望有幫助。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