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
房主:您如何保護自己免受財務最壞情況的影響?
說你的房主,第一次購買。你剛買了你的第一個公寓,你的 25 年抵押貸款大約有 1 年。
突然,你的工作出了問題,你被裁員了(信用危機等等)
你尋找其他工作,但掙扎,你被迫在最壞的情況下在超市裡堆垛貨架,但這只是支付你的食物+電費,更不用說其他任何東西了
在這種情況下會發生什麼?您是否因為無法償還抵押貸款而被驅逐?你能“凍結”你的付款嗎?還是買保險給你?
注意:鄭重聲明,這不是我的情況,我想在明年左右成為第一次購買,但由於 IT 行業的市場不穩定,我擔心這對很多人來說可能是真的,並且想知道如何最好解決這個問題
想想你在生活中的優先事項。每個人都有點不同。就我而言,我有妻子和孩子,所以這些是我的優先事項,根據你的故事,你可能有自己的。
- 我需要一個地方讓我的家人住
- 我需要我的家人才能吃飯
- 我需要一件衣服給我的家人穿。
因此,如果我失去了工作,並且沒有更多的錢進來(失業保險用完,儲蓄耗盡),那麼銀行就可以擁有房子。我個人可能會在它到達那一點之前很久就放棄房子。
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與債權人交談並達成協議。同時,我會停止為所有不必要的東西付費(有線電視、額外的手機、汽車、開著燈泡、開著暖氣而不是穿上毛衣)。如果我不能從債權人那裡得到一筆好交易,我會停止支付抵押貸款,在信用還不錯的時候找個地方住(家人、朋友、便宜的公寓)。
我的建議是在您的信用良好並且銀行中有一些錢的情況下進行設置。等到銀行決定取消抵押品贖回權可能會讓你更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