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

如果共同簽名人 7 年沒有為房子支付任何費用,現在他們想要錢,我該怎麼辦?

  • November 22, 2015

共同簽名人在貸款一年半後搬出一個房子,自從他們搬出去以來已經快 7 年了,給我留下了一張紙條,她不會再為房子付款。

現在六年半後,我讓她把所有權簽給我,她想得到她投入的錢的補償。

我能做些什麼 ?我的付款來自我的帳戶,並且在過去的近 7 年裡一直如此。

如果沒有達成協議,另一個人可以追求房子的一半股權。在我看來,想要他們的首付似乎是合理的。

好吧,聽起來你有兩個選擇:

1)繼續共同擁有房子。

2)補償她的股權並獲得所有權轉讓。

我不想告訴你這個,但不管她付出了多少,她都有權獲得一半的股權。話雖如此,她仍然為貸款金額而陷入困境,但如果她不願意支付,那對你沒有任何好處。

此外,選項 2 可能對您的共同簽名人來說不是一個好交易,因為無論標題如何,她仍將對整個貸款貸款(就像您一樣)負責。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56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