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

我應該擔心在紐約州北部購買一塊沒有礦權的房產嗎?

  • February 23, 2021

我即將在紐約州特拉華縣的一處房產上簽訂契約。我的律師提出了一個危險信號,即契約規定業主不得擁有該財產的採礦權。該物業只有 5 英畝,我不太關心礦權,除了據我所知,目前紐約分水嶺禁止水力壓裂,但只能通過行政而不是立法行動,所以新政府可以改變這一點。我只是想確保有一天我不會在我的財產上安裝一些壓裂鑽機。這是典型的嗎?我應該擔心不擁有礦權嗎?

你會想知道誰保留了相關財產的採礦權,如果可能的話,他們需要你的財產進行地面作業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他們已經在相鄰的財產上有一個鑽井平台,那麼他們可能永遠不需要在你的身上放一個)。

在購買房產時,目前的所有者很可能無法將礦權出售給您,因為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有擁有它們(即,它們已經被前任所有者賣給了一家石油和天然氣公司)。

石油和天然氣公司不太可能在沒有事先諮詢您並試圖就可能造成的干擾達成某種友好協議的情況下在您的財產上建立地面作業。事實上,礦權協議中可能已經有條款在一定程度上保護您免受地面作業的影響。

這裡有很多有用的資訊。摘錄一些方便參考:

一項稱為執行所有權(礦產所有權)的任務是確定所有權的唯一可靠方法,具有任何權威性。通過讓有資格的人員執行(即檢查)所有權,您可以確定礦產權是否已通過先前的礦產轉讓而被切斷。

鑽井、完井和後續生產所需的典型占地面積通常在 3 到 10 英畝的範圍內。

以下是可以添加到租賃中的不同類型表面損壞條款的範例(前提是它們適用於特定情況):

  • 無表面操作
  • 表面損壞付款
  • 地點批准
  • XXX 英尺內不得鑽孔
  • 水相關條款
  • 土地複墾

有關這些條款的更多詳細資訊,請參閱文章。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