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

把錢放在家裡

  • May 14, 2017

我和男朋友一起買了房子。我放下了我畢生積蓄20,000美元,他放下了1,900。我們不再在一起了。如果我們將房子重新投放市場並獲得超過收益的公平市場價值,我是否能夠取回我放下的錢然後平分差額?

**我怎麼強調都不為過,當你和未婚的人買房時,就出售時應如何分配資金達成法律協議是多麼重要。**我知道這對你來說為時已晚,但我為其他閱讀此答案的人寫了這篇文章。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如果您沒有另行達成協議,則您各自擁有房屋的 50%。如果你想以任何其他方式劃分它,你必須同意什麼是適當的劃分。根據你們每個人支付的金額進行劃分是一個好方法。自己決定這是否意味著只是抵押貸款,還是稅收、維修、公用事業等。

您還應該知道,如果你們已經同居了很長時間,比如一年多,一些司法管轄區將允許一方起訴另一方,就好像他們正在離婚一樣。然後法院將參與財產分割。

你應該起草一份購買契約,根據他和你的首付以及未來的每月付款來規定房屋的股權。

但從道德上講,如果房子賣掉,產生 100,000 利潤(扣除費用/稅收/等),你應該得到 (

計算你的削減:

(20,000 + 您的總抵押貸款付款適用於原則)/(1,900 + 他的總抵押貸款付款僅適用於原則)* 所有費用後出售房屋的利潤 = 您的分成

他會是:

(1,900 + 僅適用於本金的他的總抵押貸款付款)/(20,000 + 適用於本金的您的總抵押貸款付款)* 所有費用後出售房屋的利潤 = 他的分成

然後,您將獲得每個抵押貸款的付款總額;計算利息支出;並在您報稅時要求你們每個人為抵押貸款利息扣除支付的正確金額。雖然,根據貸款的書寫方式,銀行可能會發出 1099,這不反映實際支付的金額……請諮詢會計師。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79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