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

聯合財產 - 單人居住

  • March 16, 2016

我的妻子和她姐姐共同擁有她父親的房子。她姐姐住在那所房子裡,但我妻子沒有。房子很大(3 間臥室 2000 平方英尺),她姐姐一個人住,我們建議她應該租房子來賺取一些租金收入,我們建議她應該租一個較小的公寓。此舉將支付她較小公寓的租金,並將其中的一部分用於她的其他開支。我們(我的妻子)根本沒有要求她與我們分享租金收入。她不喜歡這個想法並且完全反對它。現在她要求我們支付我們應分擔的稅款和維修費。我和我的妻子知道租金收入也將包括維修費和稅費。由於她不允許出租,我們已採取不支付稅款和維修費的立場。誰是對的?我們知道我的妻子可能會因未支付她的部分財務費用而失去財產。還有什麼我們應該知道的嗎?

當您說兩人共同擁有房屋時……紙上是否有關於共同所有權性質的任何資訊?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不會感到驚訝,但如果是,那麼就沒有簡單的解決方案。正好有兩個政黨,你不能投票。你能做的就是爭論。

正如@keshlam 所說,您真正需要做的是(a)就如何做出有關財產的決定達成協議,提供解決衝突的方法,並以書面形式提出;(b) 你們中的一個人以公平的價格將你的股份出售給另一個人;或 (c) 賣掉房子並分攤錢。

如果你不能做這些事情之一,你可能會發現自己在餘生中為這座房子而戰。

RE 將其出租:這可能是一個聰明的想法,但它不是一個灌籃高手。我擁有一所要出租的房子,在支付房屋抵押貸款和支付維修費用之間,我每年都在賠錢。我有一個租戶對這個地方造成了價值超過 10,000 美元的損失,根據我的州法律,即使在他們停止支付租金並且我看到他們造成了多大的損失之後,他們也花了幾個月的時間才將他們驅逐出去。即使有一個好的租戶,維護成本也會增加。我不是說不要出租。我只是說,這不是顯而易見的正確答案。你必須考慮所有的可能性。

拒絕支付您應分擔的稅款和保險是一個冒險的舉動。這可能是一種強硬的討價還價立場,可以讓對方讓步。但如果她拒絕讓步,你們都可能會輸。如果不繳納稅款,政府可以沒收財產。如果沒有支付保險,然後房子被燒毀,你就會失去一切。等等。

你的問題有一點我不清楚——你的目標是幫助姐姐還是保護你的遺產份額?

如果前者有幫助,這就變成了一個感情、情感和獨立性的問題。這位姐姐要求的不僅僅是一個可以合理(和數學上)期望的值。她擁有一半的房子,獨自居住,但要你支付你的那部分費用,對你沒有好處?你提出讓房子作為一種創收資產來支持她,這是非常慷慨的。我會立刻接受這樣的交易。但是,似乎她不想被告知該怎麼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不關心自己(你的妻子)的房子,你可以放棄它,給她你的份額,送出一份贈與稅表 709,無需繳稅,只是你一生中的一部分禮物用光。該解決方案消除了您擁有的東西因未繳稅而被沒收的威脅。在我看來,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另一方面,如果你的妻子想要她的份額 - 這就是導致家庭內部無法修復的損害的原因。當我被問及如何將房子留給孩子時,我建議除非一個孩子明確準備好、願意並且能夠接管房子,否則永遠不要把它留給多個孩子。遺囑應說明房屋被出售,收益被分割。最壞的情況是,目前的情況發生了變化,一個兄弟姐妹突然出現說:“我將支付 1/2、2/3,不管其他股票的價值是什麼,都買斷了你們。” 如果沒有達成協議,則銷售繼續進行。例外 - 一個全額支付的避暑別墅,在賽季期間盈利。遺囑可以指定不出售房屋,僅在未出租時繼續使用等。抱歉切線,但此建議可能對未來的讀者有所幫助。如果姐姐不聽道理,您的選擇是採取法律行動。這可能代價高昂,但肯定會永遠疏遠姐姐。

在我看來,第一種情況是最友好的方式。“我們很高興將這所房子的份額給你,但不能為你支付賬單。我們有自己的賬單要支付,有自己的孩子要支付大學費用,等等。” 除非她一貧如洗,在這種情況下,你的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6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