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租賃

金錢“以利率支付”是什麼意思?

  • November 5, 2019

請看下面加粗的片語。

理查德·泰勒教授達米安·泰勒契約法方向(第 6 版,2019 年)。第 185 頁。第 2 段。

對在義務下發生的費用的賠償

也可以與撤銷(即使對於無辜的失實陳述)一起作出的輔助命令是賠償的裁決。這是一項金錢賠償,但不應與損害賠償混淆,因為它的限制要大得多。它僅涵蓋被代表人根據正在撤銷的契約條款有義務承擔的並使另一方受益的支出。這是一種恢復性而不是補償性的補救措施,是恢復原狀的一部分,撤銷旨在實現。如果錢已直接支付給另一方,那麼它當然會作為撤銷補救措施本身的一部分退還;相反,賠償涉及根據契約向第三方支付的款項。在Whittington v Seale-Hayne(1900) 賠償包括按差餉支付的款項和承租人根據租約有義務進行的維修費用,這些費用直接使房東受益,但不包括醫療費用和存貨損失,儘管可以預見,不是根據租賃中包含的義務發生的。(後者以及其他索賠的項目只有在可以確立損害賠償權的情況下才能獲得賠償,這在當時意味著證明欺詐——增加的可用性

所指案件為英國案件。當時在英國,“地稅”是必須向地方議會就每一處房產繳納的一般房產稅的名稱。如果是出租的,租賃協議將具體說明是房東還是租戶負責支付差餉。在 1990 年代初期,國內費率被市政稅取代,但商業費率仍然是商業地產的問題。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16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