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美國後保留我的美國銀行賬戶並從中收款是否合法?
我目前持 L1 簽證住在美國。我有機會辭掉工作並在中美洲/拉丁美洲旅行一段時間。有了L1簽證,如果我離開工作,我必須離開美國並失去我的居留身份。我打電話給我的銀行(富國銀行)詢問我離開美國後是否可以保持我的美國銀行賬戶保持開放,他們說只要賬戶中有最低金額和每月活動就可以。我很好。
我想做的是在旅行的同時獲得一份遠端工作,這樣我就可以同時旅行和工作。我想知道是否可以/合法地向公司提供我的美國銀行賬戶資訊,以便他們將我的工資存入該賬戶?
我看到的問題是稅收問題。我將通過美國銀行賬戶收款,但我不會納稅,因為我不是居民。而且,我不會成為我計劃訪問的任何國家的居民。我必須繳稅嗎?
我喜歡通過我的美國銀行賬戶獲得報酬的原因是我的國家不允許我以美元/歐元開立賬戶
是的,外國人可以擁有/保留美國銀行賬戶*。
其餘:IANAL(也不是稅務顧問),並且從未居住在美國。所以大家,如果我的猜測不正確,請告訴我。
我有一個美國銀行賬戶,我是作為外國人在其他地方開立的稅務居民。
我經常送出表格(通過美國銀行),證明我具有外國身份和我的稅務居民身份,即適用於我的雙重徵稅條約。然後銀行根據稅收協定扣除例如資本利得稅,並向我發送一份稅務證明,我在送出“家庭”所得稅申報表時送出該證明。
因為我不是居民,所以我不會納稅。
我的猜測是你要納稅:銀行會自動扣除它們(至少我的銀行是這樣做的)。如果您在與美國簽訂此類稅收協定的國家/地區擁有您的稅務居住地,那麼您支付的美國稅款較低(並且它們可能被視為您的稅務居住國已經支付的稅款 - 這一切都取決於特定的稅收協定)。如果沒有,您將支付全額稅款。
數字游牧民的所得稅(和銷售稅)很困難:法律因國家而異。
- 如果我們談論工資,雇主的國家將很重要:至少我熟悉的很多歐洲國家都會讓雇主自動扣繳。如果您不是那裡的居民(您可以通過確定您的稅務居住地來顯示)
- 如果我們談論的是自由職業者/您自己的生意:事情可能會變得複雜,因為嚴格來說,您從事工作時所在的國家通常是(?)應繳納銷售稅的國家,並且有些國家說這裡產生的收入是需繳納我們的稅款(並註意您的簽證允許的範圍)。
我在與外國客戶合作時遇到的情況:您可能需要在那裡提供銷售稅號,或者客戶可以為您處理。一些國家/地區允許對您在那裡的銷售額進行統一徵稅。無論如何,到目前為止我遇到的聲明都要求您提供稅收居住地。如果你沒有,你需要有他們的稅號之一。猜猜這是什麼意思?另外在那裡做報稅。
如今,即使您作為外國賣家通過我所在國家/地區的亞馬遜等市場進行銷售,您也需要在這裡提供增值稅號。
- 對於數字游牧民,網際網路上有討論 是否(如何)一個人可以“無家可歸”,因此在任何地方都不需要繳納所得稅。但是,例如,我的祖國說,無論您是否是稅務居民,在這裡產生的商業收入都要繳納所得稅。如果您是這裡的稅務居民,那麼您在可以扣除的方面有更好的條件,因此應繳納所得稅但不是稅務居民很可能意味著應繳納的所得稅更高。
您可能認為無論如何沒人會注意到:但至少在這裡,如果您沒有稅號和正確的地址(並且如果它是一個表明您免稅的稅號),B2B 客戶不會考慮您 - 否則您的賬單被認為是不合適的,這會對他們的稅收產生影響……如果您的企業沒有正確的地址,私人客戶會非常小心。
- 我不知道在這方面是否有針對特定國家的貿易禁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