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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 2.0:2019 年未運營的企業能否使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期間的平均工資成本計算?

  • March 24, 2021

官方 SBA PPP 1.0 FAQ 有這個答案:

  1. 問題:借款人應該使用什麼時間段來確定他們的員工人數和工資成本來計算他們的最高貸款額?

答:一般來說,借款人可以使用過去 12 個月或 2019 日曆年的數據來計算其總工資成本。對於季節性業務,申請人可以使用 2019 年 2 月 15 日或 3 月 1 日期間的平均月工資, 2019 年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在 2019 年 2 月 15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間沒有營業的申請人可以使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期間的平均每月工資成本。借款人可以使用他們的平均工資成本為了應用基於員工的規模標準,確定其員工人數。或者,借款人可以選擇使用 SBA 的通常計算:

是否仍允許沒有任何 2019 年文件的新成立企業選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期間用於 PPP 2.0 平均工資成本計算目的?

如果不是這樣,這似乎是 PPP 2.0 規則中的殘酷遺漏,因為它會產生兩種奇怪的情況:

  1. 由於 2020 年初成立的企業的總收入在 2019 納稅年度實際上是不確定的,那麼這些最近成立的企業怎麼能證明其 2020 年的總收入與 2019 年相應季度相比下降了 25%?
  2. 那些遵守加州 AB-5 並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將 1099-MISC 員工重新分類為 W-2 員工的企業實際上取消了他們“錯誤分類”的員工讓他們自己申請 PPP 的資格。此外,根據 PPP 2.0 規則,政府要求這些雇主稀釋 2020 年第一季度 941 表格中報告的這些僱員的工資成本,而不僅僅是在 2020 年的前 2 個月,而是在 2020 年的所有 12 個月。

由於貸方/SBA 將貴公司的平均月收入基於全年(2019 年或 2020 年),因此您的貸款資格遠低於基於 2020 年 1 月至 2 月快照的情況。

2020 年作為 2019 年承包商的員工的一個選擇可能是根據他們 2019 年的承包商收入申請自己的 PPP 貸款。

剛剛打電話給 NorCal 地區 SBA 中心,該中心將我與協助 SBA 解決此類問題的第 3 方公司聯繫起來。

他們告訴我,如果是非標準情況(例如,如果新業務和/或業務受到 COVID19 封鎖的過度影響),應由貸方自行決定如何計算平均工資成本。

如果貸方不願意了解情況,他們建議使用不同的貸方。

將根據新貸方的決定更新答案。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37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