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

幫助:在過去 15 年中,我沒有收到任何關於這筆債務的聲明,但被收取了一筆貸款的利息。驚喜!

  • June 10, 2011

這合法嗎?這是一家小企業的私人貸款。我假設該賬單已在 15 年前全額支付。我唯一的缺點是我從來沒有讓他們簽字來驗證收益……只是告訴我收益然後我付了錢。

我是這家公司的部分所有者,現在我們正準備繼續向其他人發起衝擊。現在,隨著過去的所有年份和 10% 的利息,這被證明是一筆非常大的債務。這是以非常殘酷的方式用來對付我的……請以任何方式提供幫助。

謝謝。

收債、破產等有十年的限制。問題是,如果你開始支付,甚至說 1 美元,你“承認”了債務,時鐘又開始了。

債務索賠屬於“他說,她說”的標題。在債務重組的情況下,債務人被教導要寫下他們所有的債權人否認債務。這些債權人中的一部分將沒有文書工作來支持他們的債權。其他人會並且可以提出他們的主張。然後法院作出裁決。

但無論如何,十年以上的債務都是“陳舊的”債務。法院可能會做出有利於您的裁決。除非你“承認”債務。

調查您所在地區的訴訟時效。15 年聽起來在大多數地方已經超過了收債員可以合法收集或在您的信用報告中報告的允許時間。

訴訟時效意味著您仍然欠債,但收債員不能再使用法院系統向您收債。他們可以提起訴訟,他們只會輸。請閱讀如何處理超出 SoL 的債務,以免意外重置時鐘。

我不確定這如何適用於企業,我不記得曾經聽過個人債務與企業債務之間的區別,但最好就此諮詢律師。

參考:

  • <http://www.consumerfraudreporting.org/debtcollectionsol.php>
  • <http://en.wikipedia.org/wiki/Statute_of_limitations>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