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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轉換後如何計算 Roth IRA 提款?
多年來,我正在將資產從傳統的 IRA 轉換為 Roth IRA。我知道在我第一次皈依的那一年開始的 5 年內,我不能從 Roth 提款。
之後我可以提取多少?我可以只提取我每年轉換的金額,一旦他們在羅斯 5 年?我可以取出收益/升值嗎?我是否必須跟踪我每年轉換的資產所創造的收入才能知道我可以提取多少?
我還沒有找到關於這應該如何工作的解釋。是否有 IRS 文件(最好帶有範例)我可以查看?
感謝您提供任何資訊。
按如下順序排列分佈。
- 定期捐款。
- 轉換和展期繳款,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通常是從最早一年開始的總轉換和展期)。請參閱稍後的聚合(分組和添加)規則。將這些轉換和展期貢獻考慮如下:
一種。首先是應稅部分(因轉換或展期而需要計入總收入的金額),然後是
灣。非應稅部分。 3. 貢獻收益。
為此目的,請忽略其他羅斯 IRA 的展期繳款。
Pub 590b 中有更多關於什麼是應納稅的、什麼是受罰的等等的詳細資訊,但這已經足夠開始了。
作為基本規則。不建議從 Roth IRA 中獲取過早的分配,除非確實 需要這樣做並且沒有可行的替代方案**….**
看來我的情況被兩個事實大大簡化了——羅斯只轉換了資產,沒有捐款,而且我已經足夠大了(過去 59 1/2),賬戶開立 5 年後的所有提款都是“合格的” ”並且不徵稅。
似乎即使我轉換多年,從第一次轉換的那一年開始的 5 年後,一切都可以免稅。當然,任何轉換後的資產(由於轉換而支付了稅款)不會有這麼長時間的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