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以買方身份退出房地產合同

  • June 21, 2017

幾天前,我簽了一份購房合同;但是,從那以後,我改變了主意,原因是:

  • 房子的結構問題
  • 改變我對個人財務的看法。

擴展第一點:在我簽訂合同之前,我已經與我溝通了結構性問題。賣家同意修復它們,但我發現修復不令人滿意。此外,在簽訂合同後,我被告知部分修復將在關閉後完成。

我向我的房地產經紀人傳達了我退出合同的意願,他告訴我,如果我不關閉,賣方將起訴。如果威脅是“真實的”,我已經聯繫了律師。

我的問題是:賣家有合理的起訴理由嗎?一般來說,我對這種混亂的期望應該是什麼?

任何人都可以起訴你。他們是否會贏得訴訟才是最重要的,要贏得訴訟就必須有可衡量的損失。短短幾天內,賣家可能因此而損失多少錢?恕我直言,您實際上最多的就是您的保證金。

順便說一句,您的房地產經紀人只有在您購買房屋時才能獲得報酬,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您的房地產經紀人可能沒有考慮到您的最佳利益,如果選擇是:“買這所房子”或“不買任何東西”。一定要和律師談談,然後考慮盡快通知賣家。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