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款

國際轉賬:IBAN程式碼是否足以進行交易?

  • October 21, 2019

如果我想以電子方式向私人匯款,我是否需要知道銀行名稱,而我只知道他的姓名和 IBAN?

看來我需要知道 BIC (SWIFT) 或銀行名稱才能進行交易。IBAN 程式碼是不夠的。它是否正確?

據我所知,未來你可以堅持單獨使用 IBAN,但現在銀行可能會要求你同時提供 BIC 和 IBAN。以下是有關“僅限 IBAN”規則的更多資訊:

SEPA 條例規定了應用所謂的“僅限 IBAN”規則的時間表。該規定與 PSP 和支付服務使用者 (PSU) 相關。SEPA 條例第 5 條第 7 款規定:“2014 年 2 月 1 日以後的國內支付交易和 2016 年 2 月 1 日以後的跨境支付交易,PSP 不得要求 PSU 標明付款人 PSP 的 BIC 或收款人的 PSP。” 然而,第 16 條第 6 款為歐盟成員國提供了將“僅限 IBAN”規則在國內交易中的應用推遲到 2016 年 2 月 1 日的選項。

IBAN 在全球範圍內唯一標識銀行和帳號。

從技術上講,只有 IBAN 就足夠了。

然而在現實世界中,今天應用程序的開發方式[在沒有 IBAN 的情況下過去 30 年] 需要受益銀行程式碼 [標識符],因為基於它確定需要如何處理付款。

儘管 IBAN 已被歐洲更多國家 [以及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地] 採用,但這些應用程序尚未進行必要的更改以完全支持 IBAN 的真正目的或本質。IBAN 真正發揮作用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5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