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為什麼我的租客希望我,房東,購買他在我自己財產中的租賃權益?

  • May 21, 2020

我的承租人問我是否有興趣購買他的租賃權益。他想把他的租約賣給房東,我。他在多倫多租了我的獨立屋,直到 2024 年 6 月 1 日。他每月支付 9 000 美元。我很混亂!

  1. 房東從我自己的租戶那裡購買租約有何意義?
  2. 如果他現在只想搬走,他為什麼不直接讓我授權他違反並終止租約而不受處罰?

租戶於 2020 年 5 月 1 日的回覆

我打電話給我的房客,問他是否“只是想早點退出租約,並選擇了非常奇怪的措辭”,正如 Hart CO 建議的那樣。但他說沒有。他的律師媽媽起草了他的電子郵件,其中包括英國法律案件Hughes v Metropolitan Railway (1877)。他也不明白。他只是按照媽媽的指示去做。

我的研究

我不是律師,不明白休斯有多重要?我沒有向租戶發出維修通知,當我在 2019 年 12 月檢查公寓時,它處於完好狀態!我用Google搜尋,發現這些書討論了休斯

  • 頁。115 在 2020 年出版*O’Sullivan & Hilliard 的《契約法》*第 9 版。作者:珍妮特·奧沙利文。

5.78 Denning J 在此特別指的是Hughes v Metropolitan Railway (1877) 案。在那裡,房東向其租戶發出通知,要求其在六個月內對租賃物業進行某些維修。(租約規定租客負責維修物業,如果未按照通知進行維修,房東有權終止(“沒收”)租約。)租客回复說他們會攜帶出維修,但**想知道房東是否有興趣買斷他們的租賃權益,並建議在任何談判之前可能會推遲維修。**房東進行了談判,在談判過程中,租戶推遲了維修。談判破裂後,租戶開始維修,但在最初的六個月內沒有完成,於是房東試圖沒收租約。上議院認為他不能這樣做,但不得不在談判破裂後的六個月內這樣做。

  • 頁。92 在 2019 年出版的《*契約法方向》*第 6 版中。作者:理查德·泰勒,達米安·泰勒。

然而,在Hughes v Metropolitan Railway Company (1877) 一案中,上議院實施了相當於對未來行為作出承諾的行為。土地所有者休斯向鐵路公司發出通知,要求在六個月內對從他那裡租來的財產進行維修,並以沒收租約為由。鐵路公司表示將進行維修,但在此之前,**它希望聽取休斯關於休斯購買鐵路公司對該物業的租賃權益的提議。**雙方進行了談判,但未能達成協議,Hughes 試圖在鐵路公司發出維修通知六個月後將其驅逐出該物業(鐵路公司在兩個月後進行了維修)。

詢問您的租戶他想從這種安排中得到什麼——不是法律術語——而是:

  1. 租客想要用簡單的英語得到什麼最終結果(聽起來像是免費的錢)。
  2. 為什麼租戶認為他應該/必須得到它?- 注意:回答我媽媽說到期不是你的問題。
  3. 然後決定你應該做什麼。

不該做的事:

  1. 與他的母親交往——你與她沒有法律關係,也不應該發展。她是一名律師,可以用不相關的法律術語把你綁起來。
  2. 將一些隨機Google的結果視為情況合法性的任何指南。

坦率地說,除非有任何證據表明您實際上有義務就這個問題與租戶進行接觸,否則我會說您不感興趣,並且如果它繼續根據您的契約條款通知他們。

他到底是什麼意思?房東從自己的房客那裡“購買”“租約”到底有什麼意義?

聽起來他們希望你可以付錢給他們以騰出/終止他們的租約。如果您正在考慮出售該物業,這可能是有道理的。如果他們因為認為自己不能被驅逐而停止支付租金,這也是有道理的。

他們可能只想早點退出租約,並選擇了非常奇怪的措辭。你只需要問他們到底希望什麼,但購買租戶的租約並非聞所未聞。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4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