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在 EI 上,限制可用工作時間有什麼影響?
我最近開始了一份工作。我的印像是這份工作不是長期的。這對我來說很重要,因為有些事情(比如沒有休息室或員工洗手間,在寒冷的環境中工作等)我幾天沒問題,但幾個月都沒有。
這份工作是為一個為特定客戶/項目僱傭幾個人的行銷機構工作的。他們基本上告訴我他們不確定這項工作將持續多長時間,但我簽署的契約有 6 個月的期限。他們說,如果有更多工作,他們可以讓我留在名冊上。契約使用“兼職員工”一詞,但未指定任何其他工作時間等。
我一周工作了 40 多個小時,現在我病了。我打電話給經理討論這件事,她說她每月制定時間表並提前發出可用性請求。
問題 限制可用性如何影響 EI?我可以說我不想每週工作超過 40 小時嗎?連續不超過3天怎麼辦?我猜如果我同意每週只輪班一次,而他們提供更多,我將沒有資格獲得 EI?在開始工作之前我已經參加了EI。
要獲得 EI 資格,您必須:
這意味著每個工作日大約正常工作一天。每週40小時被認為是正常的。如果你做不到,你就沒有資格。
如果您因為生病而無法工作,可以領取 EI 疾病福利。這假設您有一份工作,但由於生病而無法執行。
您每周可以獲得最高 638 美元的收入的 55%。
您應該致電加拿大就業和社會發展部並說明您的情況。
如果您從事兼職工作,並且正在尋找(並且能夠從事)全職工作,那麼您不應該停止 EI。你可以在EI期間做兼職工作,他們會適當減少你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