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開設特拉華州公司有哪些風險?
我是加拿大人,住在加拿大,在加拿大出生,父母是加拿大人,父母是加拿大人/美國人,這使我成為美國人的“人”。這意味著我負責向加拿大和美國送出和納稅。這個過程非常複雜,但我請不起跨境會計專家,所以我自己做。
我計劃開展一項線上業務,我的大多數客戶都將在美國。我想開一家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在那裡我可以接受付款並開展業務。
我知道當加拿大人在美國開辦企業時會出現重大的稅務問題,更不用說加拿大/美國人了。這實在是太讓人不知所措了,我已經花了好幾週的時間試圖弄清楚如何做文書工作!我什至幾乎無法從事這項業務。
所以我正在考慮只開設有限責任公司,使用美國地址,並完全忽略加拿大的角度(即不向 CRA 提及)。有一天,如果生意成功,我就可以聘請律師和會計師來按規矩辦事。或者也許我會搬到美國去享受那裡的錢。
有哪些風險?我還有什麼其他選擇?我根本負擔不起跨境會計師和律師要求我開始記錄我的檔案的 2000 多美元。
我愛這兩個國家。我不是想逃稅。但是我在試圖理解極其複雜的規則時不知所措(即使是專家,在他們的部落格文章中似乎也不確定),以至於我無法合理地獲得“合規性”
您需要從一開始就承諾以正確的方式做事,否則請認真考慮您是否能夠做到。如果你走錯了路,就會出現一些法律或會計幫助無法解決的錯誤。會計中有一種說法,“沒有追溯性稅務規劃這回事”,這意味著一旦發生法律行動,您通常無法以更節稅的方式對其進行重新排序。
這意味著您將需要進行更多的自學和/或聘請專業人士。我會盡我最大的努力讓你相信這個事實:
我曾經有一個客戶,美國公民和加拿大居民,他是新來的,有一個問題要解決。他有一份舒適的加拿大工作,還有一份美國諮詢工作。他決定成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這樣收入將轉嫁給他個人,他認為他可以通過不送出公司納稅申報表來避免“複雜性”。他很高興地向美國的廉價地下室會計師報稅,他的 1040 和加拿大的廉價地下室會計師正在做他的 T1,他甚至試圖用外國稅收適當地抵消他的加拿大和美國稅收。這意味著他[作為公民]在美國納稅申報表上報告了他的全球收入,[作為居民]在加拿大納稅申報表上報告了他的全球收入。加拿大首先有權對他在加拿大的工作徵稅,美國首先有權對他在美國的諮詢收入徵稅,並且他們每個人都有權對受外國稅收抵免限制的另一部分收入的任何“溢出”徵稅。當然,他想投資於他的諮詢業務,因此他甚至從未從 LLC 運營的美國銀行賬戶中轉移現金。
哎呀!他在美國的 LLC 收入實際上還不是加拿大的個人收入——因為他從未宣布分紅!在他開始這樣做兩年後,他決定清算他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將他的美國資金匯入他的加拿大個人銀行賬戶——加拿大認為這是第一次收到股息!因此,CRA 高興地從這筆付款的頂部削減了 45% [因為他已經在加拿大獲得了可觀的收入],即使在對此提出異議時,他也無法實際申報過去幾年的收入稅,因為 LLC 應計在美國的個人收入在加拿大不算收入,所以就CRA而言,他已經繳納的美國稅款是無關緊要的。
他最終為該有限責任公司的收入繳納了總計 75% 的稅,因為他僱用的任何人都沒有足夠的能力來簡單地告訴他不要在美國註冊一個直通實體![即使他每年都宣布股息,加拿大可能會考慮被動收入和美國的“一般”收入,這意味著外國稅收抵免的適用性可能存在爭議,但我認為在那種情況下他可能會美好的]。
現在就以正確的方式這樣做,否則將來會面臨真正的後果。
注意不是 LLC。
正如評論中所討論的,完全忘記有限責任公司。
直截了當的現實是你應該完全沒問題。
(1)您確實是美國公民,(2)您有美國地址,(3)您無論如何都要報稅,(4)至關重要的是,您不會以任何方式減少支付給任何人的稅款。
對於 LLC 的麻煩,您只會“在 TaxAct .com 上再點擊幾下”。
正如您所說,如果您成為下一個 Elon Musk†,請聘請一名律師並忘記它。
許多公司(比如 Facebook)都是建立在徹頭徹尾的騙局和謊言之上的,他們只是“稍後再解決”。
請注意,無論如何,國稅局都完全搞砸了電暈。(他們顯然目前只是發送“我們將在 90 天內回复你”的信函。)
† 對於那些不知道的人來說,那個傢伙是半加拿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