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如果兄弟姐妹與父母同住,我應該擔心遺傳嗎?
我的父母今年即將退休,並且從我父親多年來從事的各種貿易工作中獲得了可觀的退休金(每年 120,000.00 美元),每年都會根據通貨膨脹進行校正。他們有大約 280 萬美元的資產,主要是他們在溫哥華的房子,加上大約 600,000.00 美元的閒置現金,以及一份人壽保險單,在我的任何一個人的生命結束時為他們每個人額外支付 500,000.00 美元父母(不幸的是,他們都走了,1,000,000.00 美元)。
我的父母已經在他們的遺囑中表示,一切都將由我和我的哥哥分擔。現在,我結了婚,有孩子,過得很好(學位、好工作等),但我的哥哥有三個婚姻失敗的孩子,妻子已經搬到了歐洲。他的收入潛力很小,並(和他的孩子)搬進了我父母的房子。他們一直試圖讓他在 3 年後搬出去,但他似乎永遠無法成功。
當我的父母最終去世,並且出現繼承問題時,我的兄弟是否有權獲得超過他“公平”份額(即 50%)的房屋出售收益,或者能夠阻止它被賣了,因為他和他的孩子住在那裡?這是在加拿大。
另外,我哥哥作為租客住在那裡,沒有支付任何租金。
不確定加拿大法律是否有所不同,但在美國,意願至關重要。如果遺囑規定一切都是 50/50,那麼這就是法院應該執行的。他住在房子裡的事實不會阻止它被出售,他現在擁有一半的事實可能會阻止它被出售。但是,法院可以決定(或者您可以同意)您從房屋以外的資產中獲得您的財產份額*,*而您的兄弟獲得房屋和任何其他資產,以使分割盡可能接近 50/50 .
如果這種情況在您的父母過世時可能會引起問題,我建議他們與遺產規劃師交談,以便在發生這種情況時處理這種意外情況。對他們來說,最好在他們仍然可以明確表達他們的意願的時候處理它,而不是讓你或法院來解釋他們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