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提前出售房屋還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收集收入?

  • May 20, 2020

假設你有一套價值 500,000.00 美元的房子贈送給你,而這所房子已經完全還清了。想買這房子的人需要去銀行貸款,這樣他們才能付錢給我把房子賣給他們。隨著時間的推移,銀行將賺到比他們最初借出的 500,000.00 美元更多的錢,而我將一次性支付 500,000.00 美元。

我的問題是為什麼在這種情況下不“成為銀行”,而不是讓感興趣的買家從銀行取出貸款,而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向您支付(超過 500,000.00 美元)。可以說,通過同時充當貸方和賣方,您可以通過這種方式賺更多的錢。如果以與銀行相同的方式製定適當的契約,您似乎可以通過隨著時間的推移收集收入流而不是立即接受所有收入來對沖風險。

風險。只要藉款人繼續付款,銀行*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獲得更多收益。*如果他們不這樣做,銀行可能會賠錢(特別是如果他們最終不得不取消抵押品贖回權並且無法以足夠的價格出售房屋以支付貸款餘額)。如果您充當貸方,您將承擔此風險。

您可以從銷售中預付 500,000 美元並進行投資,從而隨著時間的推移賺取更多收入。請注意,回報和風險會因投資類型而異,不一定與貸款方案相匹配。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5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