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用作所得稅避難所嗎?
多年來,我從不同的人那裡聽說過這個老栗子,但從未能夠找到有關該過程的任何可靠資訊,因此從未對其進行測試。
聲稱是,如果您計劃將大部分收入進行儲蓄/投資(我這樣做),您可以合併,支付自己實際需要的任何收入用於支出,並將其餘部分保留在公司中(或投資)。
假設我們談論的是超出免稅儲蓄賬戶允許限額的金額。
我的問題是,這真的可以做到嗎?如果可以,它有多複雜,實際能節省多少錢?(或者,或者,如果這不是一個可行的策略,它有什麼問題?)
如果一個具體的答案需要具體的數字來處理,假設(這不是我的真實收入/支出)我們談論的是 8 萬美元的收入和 3 萬美元的個人開支,所以 5 萬美元(超過一半)會存放在法團內。
如果有的話,通過公司合併和匯集所有個人收入會有什麼好處?
(免責聲明:我不是會計師,也不是稅務專家等)
是的,一家加拿大公司可以作為部分所得稅避難所。 這是可能的,因為公司可以無限期地**保留收益(利潤),而且公司所得稅率通常低於個人所得稅率。細節:
如果您通過一家公司擁有並經營您的業務,您可以選擇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之一從您的公司獲取收入:作為工資或股息。
- 工資構成公司的費用,即在計算公司應稅收入時從收入中扣除。作為工資支付的款項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是,個人所得稅和其他扣除額(例如 CPP)將適用於正常工資率,與正式僱員相同。
-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向股東支付**股息。**即公司首先對本財政年度的應稅收入繳納所得稅,由此產生的淨收入可用於支付股息(或不支付股息)。
在個人層面,股息徵稅低於工資,以說明公司支付的稅款。公司稅+個人稅的淨效應與工資的淨效應大致相同(不包括 CPP 等扣除額。)
關鍵點:股息不必在賺到錢的當年支付。公司可以根據需要結轉利潤(留存收益),並選擇在以後幾年發放(或不發放)股息。
鑑於此,以下是部分所得稅避稅的運作方式:
- 為您的公司賺取收入,做任何真正的生意。* (見下文)
- 不要將所有公司收入作為工資支付。將全部或大部分留在公司。
- 年底公司剩餘的收入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可能按企業小企業稅率繳納。例如安大略省,2010 年:15.5%。這個稅率明顯低於最高個人所得稅稅率。
- 不要將這些留存收益作為股息支付。將全部或大部分留在公司。
- 該公司將投資留存收益以產生回報。
- 明年,公司將對投資留存收益產生的收入繳納所得稅。(注意:稅務人員會希望看到公司的大部分收入是活躍的業務收入——如果它繼續像第 1 步那樣做真實的業務,這可能不是問題。)
- 重複。
在某些時候,為了讓您個人從公司獲得收入,您可以讓公司宣布股息。然後,您必須按股息率支付收入的個人所得稅。但只要錢投資在公司內部,它只適用於較低的公司稅率,而不是較高的個人所得稅稅率。 因此,這種避稅方式的“部分”方面。
或者,如果您有幸為您的公司找到買家,那麼當您出售一家合格的小型企業時,您就有資格獲得最高 750,000 美元的收益終身資本收益豁免。這是最好的退出策略;不幸的是,如果企業沒有有價值的資產(例如客戶群或智慧財產權),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主要癥結: 您需要有真正的業務收入! (另一家公司的)普通僱員不能僅僅為了利用這種機製而將他個人賺取的就業收入匯入一家公司。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