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如果我自願回饋我的社區,是否有分配給我的時間的金額作為所得稅減免?

  • September 8, 2010

是否可以為我的時間分配一個值,即每小時費率,以便我可以在所得稅申報時間收到一張收據匯給 CRA?我住在加拿大。

不。這個問題的自願部分確實是答案,你不尋求任何回報;除了有“回饋”的感覺。

這也會在某種程度上模糊慈善機構員工和他們的志願者之間的界限,我懷疑這可能會引起一些摩擦,例如:如果你收到的錢比他們賺的多。

為慈善捐款減稅的目的是使捐款有效地從工資總額而不是淨工資中提取——即您無需為捐款繳納任何稅款。但是當你捐出你的時間時,那已經是免稅的,所以你得到扣除是沒有意義的。

換個角度看,慈善機構可以為您支付時間,然後您可以將總報酬返還給慈善機構,而慈善機構不會變得更糟。慈善機構必須預扣稅款,因此您將收到(總收入 - 稅款),您將向慈善機構提供(總收入),稅務機關將退還(稅款)給您,因為您可以扣除. 除了額外的管理麻煩之外,效果相同。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