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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的抵押貸款資格規則,2010 年:為什麼、什麼以及何時生效?

  • February 17, 2010

今天早些時候,加拿大聯邦財政部長 Jim Flaherty 宣布了加拿大新的抵押貸款資格規定。

  • 為什麼要引入新規則?
  • 與以前相比,引入了哪些新規則?
  • 新規何時生效?
  • 關於新規則的確切資訊在哪裡可用?

**引入新的抵押貸款資格規則是為了給炙手可熱的加拿大房地產市場降溫。**這些規則是一種先發製人的措施,旨在避免房地產泡沫(以及後來的崩盤)。政府希望確保任何買房的人都能承受更高的利率。這些利率目前處於創紀錄的低點,預計將在今年晚些時候和未來上升。

更嚴格的抵押貸款規則包括:

  • 借款人需要有資格獲得最低標準的 5 年期固定利率抵押貸款,即使他們將以較低或可變利率簽訂抵押貸款契約。此前,以3年期固定利率抵押貸款作為最低資格標準。
  • 房主可以通過再融資抵押貸款的金額從房屋價值的95%下降到****房屋價值的 90% 。 家並不意味著是一台自動取款機。
  • 任何想藉錢購買投資物業(即不是其主要住所的物業)的人都需要20% 的首付,而不是5% 的首付。

新規則於 2010 年 4 月 19 日生效。 但是,根據背景資料(見下文):

4 月 19 日之後的例外情況將被允許,因為它們需要滿足 2010 年 4 月 19 日之前簽訂的具有約束力的買賣、融資或再融資協議。

有關新規則的確切資訊,請訪問****加拿大財政部。具體可參考:

一些額外的新聞媒體來源: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