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準備好和男朋友搬出去了嗎?
背景資料:
- 我24歲了
- 2年前大學畢業
- 目前在市中心的一家銀行全職工作了一年
- 和父母一起住在家裡
我的父母支付了我的學費——我從來沒有任何類型的貸款,我只是開父母的車。我有 3 張信用卡,我總是按時按時還款,從來沒有超過我的限額,因此我的餘額增加了幾次。由於我住在家裡,我唯一的成本基本上就是我的手機費、交通費(停車和地鐵)、食物(週末)以及其他任何購物/娛樂費用,我也給父母幾百塊錢。月。
扣除所有費用後,我將大約一半的收入存起來並存入TFSA 賬戶。目前,我每年的稅前收入為 30,000 美元,到目前為止,我的 TFSA 中已存入 15,000 美元。
- 我男朋友27歲
- 2年前大學畢業
- 過去 2 年,目前在住宅區的一家保險公司全職工作。
- 和父母一起住在家裡。
他的父母支付了他的學費。他唯一的“貸款”是他以每月 450 美元的價格租用的汽車(用於租賃和汽油)。他有幾張信用卡,而且他總是按時按時還款,而且從不超過限額,而且餘額也有所增加。由於他住在家裡,他唯一的開支是他的手機費、交通費(汽油、停車免費)、食物(週末)以及任何其他購物/娛樂費用。扣除所有費用後,他將大約一半的收入存起來並投入到投資中。他目前每年的稅前收入為 35,000 美元,到目前為止他已經節省了 50,000 美元(他在大學畢業前工作,因此儲蓄更多)。
設想
我和我男朋友已經在一起 8 年了,我們確定我們會結婚(只是時間問題)。我們隨便談起了一起買房,我很驚訝他對這件事的認真程度。他的父母非常支持,我的也是。我們的父母一起給了我們 250,000 美元的首付。我們最近已經開始看房子了。我們正在尋找價值約 400,000 美元的永久產權聯排別墅和約 310,000 美元的公寓式公寓。我們更喜歡聯排別墅,因為不涉及公寓費用。
結果
綜上所述,您認為我們在經濟上是否做好了搬出的準備?
我不是律師,我住在美國,而不是加拿大,所以我對加拿大法律一無所知。
但是,從常識的角度來看,我不願意與未婚的人一起購買房地產,除非我有書面契約,由經驗豐富的律師妥善執行,並詳細說明安排。當然,當我年輕時(而且更笨),我可能會做不同的事情,但這是我在我生命的這個階段(中年,近 20 年的婚姻)的看法。
你的文章讓我很好奇,所以我快速搜尋了一下,發現了一些發人深省的事情:
這兩篇文章從美國法律的角度討論了這個問題,但我懷疑美國和加拿大的法律有很多相似之處,所以也許它們會給你一些有用的觀點。
最後一篇文章寫道:
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一對同居多年或有孩子的同居夫婦形成了普通法婚姻。這種安排賦予了他們與已婚夫婦相同的一些權利,但與合法婚姻不同。根據省家庭法,離婚普通法婚姻的人有權獲得經濟支持,但他們無權分享夫妻在一起時積累的財產。要提出財產分割索賠,必須提供財產是共同購買的證明。
我不知道你在哪個省,但如果我站在你的立場上,在我承諾與某人一起購買房產之前,我想先調查一下。
請不要誤會我的意思……我並不是要暗示你們最終會分手。我只是在扮演魔鬼的擁護者,並建議你在做一些事後看來可能會變得愚蠢的事情之前要仔細考慮這一點。
你們都賺 65,000 美元,每月 5417 美元。一份寫得很好的抵押貸款將允許 28% 用於支付抵押貸款、財產稅和保險。從 1517 美元起,我們假設 1100 美元,只是為了了解您可以負擔的抵押貸款規模。在 4% 的情況下,按 30 年攤銷,1100 美元支持 23 萬美元。你說你從父母那裡得到了 25 萬美元,只需要 15 萬美元的抵押貸款。那是每月支付 716 美元,或每年 8600 美元。
對於那些開始預算的人來說,這是一個很棒的清單。顯然,與父母同住的預算與夫妻的預算大不相同,但你們倆都表明你們是很好的儲蓄者,而不是花光你的收入,而是存起來了。DumbCoder 的評論問題非常好,關於 Vitalik,您應該分析租/買決定,如果我們不指出這一點,那就太失職了。
拿你的收入來製定一個完整的預算,就好像你在那棟價值 45 萬美元的新房子裡一樣。你覺得它怎麼樣?請記住,如果沒有禮物,這大約是您僅憑收入買得起的房子的兩倍。即使抵押貸款不會,維護、稅收和公用事業仍將反映更高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