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物業
那麼我是否必須遵守現有的租約?
我是來自印度的國際學生。我在美國的聖路易斯學習。
2019 年夏天,我回到印度,給了我的房間轉租。我認識那個臨時轉租的人,我也在他的允許下留下了一些東西。我當時在我的電子郵件中得到了經理的許可,臨時租客簽署了 3 個月的轉租。他們要求我送出我的鑰匙。
回到印度,當我即將回來時,我收到一封電子郵件,他們取消了我現有的租約,因為我不道德地給了我的轉租房間(給我電子郵件批准的經理辭職了),他們說他們正在取消我現有的租。他們強迫我以高價簽新租約(到 2020 年 7 月,每月增加 100 美元)。他們強迫我說他們不會把鑰匙還給我,也不會照顧我的東西。這是電話裡說的。當我通過電子郵件向他們發送有關我保存在房間裡的東西的電子郵件時,他們沒有回复。
當我簽署租約時,我不知道在聖路易斯住在哪裡並拿回我的東西。來了之後我就提高了聲音,但是我認為公寓老闆是一個大聚會,它有一個管理團隊。所有人都告訴我要簽署新的租約,因為無論如何我已經簽署了它,而且聖路易斯的租戶法有利於業主。
我告訴他們短期租賃到 2020 年 5 月,他們同意這樣做。現在,當我簽署租約並送出時,他們並沒有簽署它。
我可以在 May 向他們發送電子郵件通知後解除租約嗎?我也向他們提出了擔憂,但他們沒有回复。在這種大流行的情況下,我不可能再承擔兩個月的租金了。
看來您已成功將您的位置轉租給另一個租戶,但現在房東給您帶來了麻煩。
根據資訊,您仍受原始租約的約束:
- 您轉租了房屋,但您在房東(或他們的管理代理人)的明確許可下這樣做了。你已經履行了你的義務,所以應該沒有問題。
- 房東不提供鑰匙很可能違反了您可以要求賠償的租約條款。
- 房東似乎在脅迫下以更高的價格強迫您簽訂新的租約。
- 違反租約的條款將在租賃協議中,但它不應該像你的房東一直是光榮的。
我會和密蘇里州的一位專門研究房東/租戶法的律師交談。他們可能會想辦法讓您解除租約或打電話給房東安排和解。貨比三家,找到一位經驗豐富、高效且物超所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