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創始人在什麼情況下會進行稀釋
VC 播種 Pre-Seed 啟動(狀態標籤然後從 Pre 更改為 Post-Seed)。據我了解,利益相關者的目標包括最大化價值(100% 的零是沒有的,而 1000 萬美元的 20% 是更多)。我的理解是創始人尋求控制權,這在圖表中向左移動更大。
問題
為什麼種子投資者(風險投資人,而不是創始人)想要轉到下一個專欄:A 輪融資後?
在什麼情況下,創始人沒有能力否決轉至 A 輪后賽?
首先,閱讀為什麼股票稀釋合法?這個問題就是為什麼股票稀釋本質上並不總是一件壞事。
現在,這個問題是在問什麼情況會使股票稀釋成為一筆划算的交易。
使用我對另一個問題的回答中的範例,假設您擁有一家未公開交易的公司 10% 的股份。因為它不是公開交易的,所以很難確定你的股票的價值,但假設你認為該公司目前價值 100,000 美元,這意味著你的股份價值 10,000 美元。現在假設一個新的投資者進來了,他相信公司,並想對公司進行 200,000 美元的投資以獲得 50% 的股份。這對公司來說比你想像的要高得多。賣完了,公司就更富有了;您認為估值為 100,000 美元的同一家公司現在擁有 200,000 美元的新現金,因此您現在對該公司的估值為 300,000 美元(至少)。您現在只持有 5% 的股份,但您的股份現在價值 15,000 美元。
從本質上講,股票稀釋是一種在公司成長過程中出售部分股份的方式。對於現有投資者而言,這筆交易是否划算取決於兩個方面:“增加的現金是否對公司有利並有助於其發展?” 和“我在這次銷售中得到了一個好價錢嗎?”
對於初創公司來說,情況通常是公司還沒有盈利,但有一個合理的計劃來如何利用更多的資金來盈利。對於所有者——創始人和種子風險投資人來說——他們的選擇是要麼在種子資金用完後關閉商店,失去投資,要麼吸收更多資金。
在這一點上,種子投資者自然更願意在一家仍有希望的公司中稀釋股份,而不是擁有一文不值的公司的大量股份。
投入種子資金的 VC 通常從一開始就不會期望他們的所有權份額會保持與最初一樣大。商業計劃通常會公開說明,種子資本只是為了讓公司走得更遠,以展示一些具體的東西來吸引下一批投資者。種子風險投資人很早就投入資金,希望到那時公司看起來有足夠的希望,他們可以讓後來的投資者接受這樣的交易,種子投資者支付的每股攤薄後現金比後來者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