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
我應該在契約結束前搬出我現在的公寓以節省更多的錢嗎?
我以每月 800 美元的價格租了一個房間。
我在這裡住了 2 個月,我有 12 個月的契約。所以,離契約結束還有10個月的時間。
我已存入 1300 美元作為保證金。
根據契約,如果我想在契約到期前搬出(這是允許的),我應該: 1. 找人代替我繼續契約 2. 搬出而不收回押金
我找到了一個每月 500 美元的房間,便宜了 300 美元。
尋找替代品既困難又耗時。
所以,我正在考慮直接搬出去而不收回押金,這樣我就可以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每月節省 300 美元。
這個行動對我來說在經濟上值得嗎?我在想,如果我繼續活得更久,或者如果我花太長時間尋找替代品,我會損失更多的錢,每月 300 美元。
當然也有一些缺點,比如位置等。但是,經過仔細計算,由於財務狀況,這些缺點是可以容忍的。
在美國,保證金用於支付您對公寓或公共區域造成的損壞。這不是讓您跳過契約。
通常,您有責任尋找一個人來接管租約,但他們仍然必須得到業主或其代表的批准。如果您提前終止租約,您通常仍需支付租金,儘管房東有義務嘗試尋找新租戶。如果他們成功了,您因違反租約而造成的損失將減少。
這 1300 美元的保證金將根據單位的狀況單獨處理。州法律規定了保證金的時間表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