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

換工作時,如何保護自己?

  • November 13, 2011

假設你有一份工作,它很穩定,但你想繼續前進,所以你申請了另一份。

您在面試中表現出色,並獲得了這份工作,因此您送出了通知。

在您通知的最後一周,您的新工作單位決定現在不招聘,因此沒有新工作可去,並且您的舊工作單位已經聘請了您的替代人員

你站在哪裡?你有權獲得一些補償嗎?還是你只能自謀生路?

你絕對可以追求賠償。 作為我之前職位的招聘經理,發生了非常相似的事情——我向某人提供了一份工作(以書面形式),他們接受了。三天后,我被告知將我部門的規模縮小 10%,從尚未開始的部門開始。

信不信由你,儘管他當時甚至沒有工作,但他還是給人力資源部寫了一封信,解釋了情況,並說他已被“勸告”以“違約”或類似條款為由要求賠償。 ..他們付錢給他。請務必保留公司的每一份文書工作:錄取通知書、保密協議、員工手冊、電子郵件等 - (潛在)雇主給您的每一封信函都表明有意僱用您。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