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
公司能否在申請破產前將所有剩餘現金分配給股東?
假設一家公司資不抵債,股東權益為負,負債 1000 萬美元,現金只有 100 萬美元。公司能否在申請破產清算前向股東宣派100萬美元的股息?如果公司判斷破產清算後股權將一文不值,是否可以通過最後一次分紅來減輕對股東的打擊?我看債權人會很不爽這種行為,但他們能阻止管理層照顧股東的利益嗎?
這被稱為欺詐債權人的轉移,破產法院會追回。這也可能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