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

為什麼債權人會接受拒絕擔保的借款人發出的無法合法執行的安慰信?

  • November 4, 2019

理查德·泰勒教授達米安·泰勒契約法方向(第 6 版,2019 年)。第 65 頁。第 1 段。

**您可能想知道,如果協議沒有法律效力,商人為什麼還要費心簽訂協議——它值得寫在紙上嗎?[我的]**在銀行業務中,“慰問信”按字面意思使用;他們向貸方提供了安慰,他會收回他的錢。借款人的母公司(即其主要股東)通常會說“我們將努力成為一家真正優秀的母公司並確保我們的子公司償還您所有的錢”。銀行不希望能夠就該協議提起訴訟,如果它希望對母公司擁有法律上可執行的權利,則應堅持接受擔保。

Kleinwort Benson Ltd v Malaysia Mining Corp. (1989) 中,安慰信中的以下措辭被認為不包含建立法律關係的意圖:“我們的政策是確保 [我們的子公司] 的業務始終有能力根據上述安排履行其對您的責任。公司必須注意不要承諾“保證”或“承諾”做任何事情,因為這更有可能被解釋為具有約束力的協議。

我不會被Shawn Goldmintz(BBA York,JD Windsor)的文章所左右。

在某些情況下,安慰信似乎完全沒有用處。問題在於為什麼債權人會接受擔保人的安慰函,而擔保人在該函無法在法律上強制執行時拒絕提供擔保。商業現實是,當一家企業未能履行其義務時,無論是出於法律還是榮譽問題,都會對該企業產生不良影響。**對公司而言,聲譽不佳可能比不得不償還貸款還要糟糕得多。**雖然對於未能履行非契約形式的保證的人來說,這似乎不是一種適當嚴厲的懲罰,但應該記住,始終如一地要求安慰信的作者提供保證,然後作者拒絕了。

除了這種微弱的懲罰之外,完全有可能,而且事實上很可能,一些安慰信將來會被解釋為具有約束力的法律義務。所需要的只是一封信的措辭表明承諾的意圖(也許通過使用將來時),並且這封信將被視為產生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義務。

我問的只是在法律上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的安慰信。即。忽略上面的最後一段。

如果我是一家富有銀行的貸款官員,我會不信任任何不能擔保的借款人或其母公司!我不會藉的。畢竟,我可以藉給其他有擔保的人,儘管我可能不得不提高我的報價。

  1. 大膽的報價對我來說並不真實。有什麼例子嗎?對貸方來說,“壞名聲”是拿不回錢的,覺得自己沒用。
  2. 還有其他原因嗎?

為了讓你對這個問題有一些了解,你可以考慮一些現實世界的例子,這些例子在某種程度上讓你對這些安慰信的可行性感到“安慰”。哈哈。

眾所周知,美國運通和福特汽車信貸都向信譽良好的借款人提供貸款,儘管他們的信用評分或破產歷史。另一方面,未能償還欠款的借款人可能永遠無法從這些來源借錢。本質上,這些公司使用自己的內部信用評分進行借貸。

沿著這些構想,許多汽車融資交易都屬於安慰信類別。在美國,一個有足夠信用記錄和收入的人可以藉到足夠的錢來開一輛昂貴的汽車,而無需支付首付(4 萬美元並不少見)。通常,第一次汽車付款要到銷售後 45 天才能到期,然後汽車公司需要至少 3 個月的不付款才能收回汽車。在此期間,借款人可以使汽車的價值僅為銷售價格加上稅費的一小部分。基本上每筆汽車貸款都是50%左右的信任。

考慮另一種情況,您是一名律師,一家公司找您為他們辯護,以對抗聲稱他們欠銀行、承包商或僱員的錢的訴訟。當您查看索賠時,您會看到原告有一個可行的索賠。您可能不願意接受此案,但即使您願意,您也希望預先支付費用,因為這家公司已經證明他們並不總是支付賬單。

聲譽在商業中非常重要,需要數年時間來培養。這些安慰信可能無法大量提供給名聲不大的人。他們可能會從小額開始,並且在長期的支付記錄之後可能會在以後的生活中增長到相當大的金額。

這正是信用評分試圖做的事情。一個高信用評分,在所有世界中最好的情況下,表明某人具有良好的還款歷史。

好的,所以你是一名銀行家,向一家公司借了一大筆錢。主人挪用了這筆錢,並隱瞞了當局藏匿的錢去隱蔽的地方居住。由於公司沒有運營資金,也沒有賺錢的設備,它破產了。因此,無論您是否有正式約束性協議的安慰信,它們的價值都是一樣的:0 美元。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16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