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評分

發送到信用局的收款賬戶對我的信用評分有多大影響?

  • September 17, 2018

我是一名大學畢業生,房主,我有不錯的信用評分。我剛收到一封來自一家催收機構的信,聲稱我欠我大學最後一年(2.5 年前)居住的公寓的拖欠債務超過 700 美元。

我們三個人在公寓裡。我們簽訂了聯合租約(我現在知道他們有多邪惡了)。我的一個室友決定在第一學期後停止支付房租。最後,我支付了所有租金(甚至最終比我的份額多支付了大約 500 美元)。

公寓業主在租約結束時將總餘額除以三。欠所有餘額的室友支付了剩餘餘額的 1/3,業主說他擺脫了困境。所以現在,2.5 年後,我和另一個室友被迫支付另外 2/3 的租金 + %40 的收款服務。1400 美元 / 2 個。

所以,問題是我是向催收機構付款(我有 5 天的時間)還是讓他們向信用局報告?

我已經和那個拖欠的室友談過了,他願意為債務承擔責任,但公寓業主不在乎。他們要在 5 天內拿到錢。

tldr; 聯合租賃,在租賃期間支付了所有費用的 1/3 以上,向另一間室友的債務報告了收款,而該室友因支付了期末餘額的 1/3 而擺脫了困境。

給他們 500 美元,條件是你已經全額支付了你的責任並且他們不向局報告。

如果他們讓你傷心,就掛斷那個人。要有進取心和自信——如果收藏家不能收集這麼簡單的東西,他就會被淘汰。不要讓他們給你一些內疚感,也不要在最後期限前出汗。

多虧了聯合租約,我猜你在契約上仍然需要支付剩餘的租金。在派收債員追捕你之前,公寓業主真的聯繫過你嗎?

由於您在技術上確實欠了錢,如果您不付款,他們可以起訴您,因此這不僅僅是您的信用報告。

也就是說,如果他們在派暴徒之前沒有與您聯繫,我會嘗試協商收取費用 - 40% 對我來說聽起來有點過高。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5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