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評分
在成功對我的信用報告中的貶損項目提出異議後,它可以重新出現嗎?
在過去的幾個月裡,我一直在抵制對我的信用報告的錯誤貶損評論(收藏)。其中兩個機構已刪除該項目,我預計第三個機構將很快效仿。
我不知道發表評論的一方如何對這些事情的發生做出反應/關心,但我想知道他們現在是否有效地被阻止將相同的項目重新添加到我的信用報告中。
我假設各局有“無效”賬戶/報告的記錄,這將阻止它再次出現,但我以前沒有處理過這個問題,我想知道我是否應該期望必須與每一個年/季度/任何時候。
看來你是安全的!以下是聯邦貿易委員會對此事的看法:
如果某個項目被更改或刪除,信用報告公司不能將有爭議的資訊放回您的文件中,除非資訊提供者驗證它是準確和完整的。
當您對信用報告中的某個項目提出異議時,信用局會通知報告該項目的實體該帳戶存在爭議,並要求“驗證”該帳戶的準確性和有效性。然後,報告實體(無論是原始債權人還是收款機構)有 30 天(免費年度報告為 45 天)做以下三件事之一:驗證帳戶是否準確、更新帳戶資訊或要求將其刪除。
如果該實體未響應驗證請求,則該帳戶將被刪除,該實體不再具有舉報的合法權利。這樣做將違反《公平信用報告法》。
這是大的。擁有該帳戶的實體可以簡單地將其出售給另一個收款機構。然後,該機構可以將該帳戶列為集合,並且可能會更迅速地響應驗證請求。你經常會在垃圾債買家身上看到這種情況,他們會為其他收藏家放棄的賬戶支付幾美分。
簡短的回答:信用局刪除的有爭議的賬戶可以再次添加,但不能由同一個收款機構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