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透支在全額支付後導致經常性利息費用
一月份,我用信用卡預支了 110 美元的現金。在 2 月,我在對賬單到期日之前全額還清了 1 月份的餘額(+10 美元現金墊款費用+1.82 美元現金墊款利息)。這個月,我有 1.42 美元的現金預付利息,儘管上個月的報表已全額支付。
興趣從何而來?在聲明日期和到期日之間?
為什麼興趣沒有顯著不同?如果第一個月還清了,那麼第二次的利息應該只是利息嗎?
那是我第一次進行現金透支……我認為如果全額支付它會更像借記卡(只是一次性費用)。
與正常收費不同,現金預支利息立即開始累積。按照正常收費,在寬限期結束之前不會向您收取利息。
您從現金墊款發生到結單截止日期支付了利息。在報表截止日期和賬單到期日期之間,您仍在為現在出現在新報表上的現金墊款餘額累積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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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避免現金墊款,主要是因為利息是即時的,並且付款記入賬戶而不是特定費用或現金墊款(儘管 IIRC 付款現在應該根據美國法律首先記入最高利率)。一些銀行不會讓您專門支付現金墊款,即使是通過電話。
在正常的收費情況下,您每個月都全額支付並且不支付任何利息,直到您讓余額保持在通常是對賬單到期日的寬限期之後,您才會開始累積利息。這就是為什麼您可以在月底全額支付而不收取利息費用的原因。無論寬限期或報表日期如何,現金墊款將從現金發送之日起至全額支付之日起產生利息。
考慮一下這種情況,我正在整理這些日期,但這通常是它的工作方式。您的報表期為 201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6 年 1 月 14 日,報表將於 2016 年 2 月 10 日到期。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預支現金。您已於 2016 年 2 月 10 日付款。您沒有被收取多個月的利息,您只是支付了從 2016 年 1 月 1 日到 2016 年 2 月 10 日(現金墊款發生之日一直到全額支付之日)累積的利息兩個連續的語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