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
我是否應該降低我的房主保險的責任限額以匹配我的新傘保險要求的最低限額?
我剛拿到了一份保護傘保險單(來自 USAA);我的房主保險單來自另一家公司。
目前房主保單的責任限額為 $ 500,000. Now, the umbrella policy only requires the homeowners policy to have a liability limit of $ 300,000。是否有充分的理由保持房主保單的較高責任限額,或者我應該將其降低到 300,000 美元,因為保護傘保單將在此之後生效?
是否有充分的理由保持房主保單的較高責任限額,或者我應該將其降低到 300,000 美元,因為保護傘保單將在此之後生效?
傘式保單位於您的其他保險之上,因此將房主保單責任限額降低 $ 200k decreases your total coverage by $ 20萬。
常見的指導是製定涵蓋您的淨資產的總括保單,如果您的總保單已經超過您的淨資產,那麼放棄對房主保單的一些責任可以為您省錢。如果您覺得您需要 20 萬美元的承保範圍,那麼更多的是一個問題,即哪種保單可以為您提供更少保費的額外承保範圍(並不總是蘋果對蘋果,因為承保範圍可能會有所不同)。
就個人而言,我對我的房主保單承擔了我的傘式保單所要求的最低責任,因為這就是我的保險公司將這些保單寫在一起的方式。我不確定在為單獨的保險公司定價傘式保單時會利用哪些因素,但如果您在申請傘式保單時必須提供其他承保範圍的詳細資訊,我可能會看到,如果您降低傘式保費,它可能會影響您的傘式保費其他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