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某種保險,並且發生了事故,這是否意味著他們會增加您的月費?
我一直對這樣的事情感到困惑:
- 喬的車被偷了,或者被意外撞到了牆上,或者發生了“保險範圍內”的其他類型的事故。
- 喬從他的保險公司得到錢。
- 喬說:“不!沒什麼大不了的!我的保險都涵蓋了!”
但這畢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嗎?我無法想像保險公司會愉快地支付這樣的錢,而對喬沒有不利影響。他們的整個業務都是基於收取月費,而不是向笨拙/粗心的人支付昂貴的新車。
當然,公司必須以某種方式懲罰喬,比如增加他必須支付的月費?如果不是這樣,客戶可能會因為意外不斷地撞車並為新車購買保險而使他們損失慘重。
所以當喬聲稱這“沒什麼大不了的”時,你能有多短視呢?他甚至沒有想到下個月的保險賬單,現在將額外增加 50 美元或其他什麼?
作為一個我一生中從未有過任何保險的人,我問這個問題。“保險”的整個概念對我來說總是很奇怪。似乎最好還是自己省錢,以便在發生事故時可以購買新車。這樣,即使從未發生事故,您也不會永遠向公司付款,並且可以將其用於其他用途等。由於他們是一家企業,因此他們顯然將從客戶那裡獲得比以往更多的收益付錢,所以對我來說這幾乎像是一個完美的騙局。
我肯定錯過了什麼。
保險都是一個大數字遊戲,基於匯集損失的概念。當然,保險公司會喜歡收錢而從不支付,但實際上,他們必須支付索賠,因為財務安全是他們銷售的產品。
在喬的情況下,他在保險公司評估了他的風險水平並確定了他應該支付的“公平”保費之後簽署了一份保單,以便在發生事故時得到保障。然後,他應得到賠償(補償以恢復損失),至少達到其保單規定的水平。
然而,從事故開始,喬可能會看到他的費率增加。這本身並不是一種“懲罰”,而是考慮到他最近發生了一次事故,重新評估了他的風險水平。隨著時間的推移,不再發生事故,他的比率應該會恢復到更正常的水平。
似乎最好還是自己省錢,以便在發生事故時可以購買新車。
這是一個被稱為自我保險的概念,對於富人來說是一個可行的選擇,除非法律對保險沒有要求,大多數州對汽車都有保險要求。然而,絕大多數人沒有以這種身份進行儲蓄的能力。自己車的財產損失只是可能暴露的一部分,因為您必須考慮對方的車,以及雙方(包括任何乘客)可能的醫療費用。換個角度來看,許多州所需的最低保險金額約為 25,000 美元(僅在您有過錯時支付對方的損失),而普通保單可能高達 100,000 美元或更多。
你錯過了很多東西。最後我知道,新罕布什爾州是唯一一個不需要汽車保險的州,也就是說,如果你能證明你可以支付你造成的損失。此外,沒有汽車保險的駕駛是違法的,會受到罰款甚至入獄的處罰。
此外,如果您有過錯,汽車保險涵蓋您和您的乘客的醫療費用以及其他司機財產損失和醫療傷害的責任保險(不超過您的保單限制)。
您對每月多收 50 美元的擔憂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