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

如果我不履行期貨合約會怎樣?

  • May 3, 2020

我對期貨合約知之甚少。最近原油的負價激發了我對這玩意兒的好奇。

我讀了這篇關於買賣期貨合約的文章。根據這篇文章,當我購買期貨合約時,我簽訂了在未來某個日期購買某種商品的合約協議,我只需要支付 2% 的初始保證金。

假設商品的價格沒有波動,但我改變主意,決定不購買到期的商品。可以對我施加什麼懲罰?

我不希望退回 2% 的初始保證金,因為與商品的實際價值相比,這只是一筆小錢。如果沒有額外的罰款,對賣家來說是不公平的——想像一下賣家把1000桶原油運到你家門口,你說“我不需要了,請拿走,謝謝!”

更新:我對此進行了更多研究並且有更多問題。

如果我以 10 美元的價格買入期貨合約,而合約價格在最後一個交易日跌至 -37 美元,我應該在交割日以哪個價格買入該商品,10 美元還是 -37 美元?

我在購買期貨合約時似乎不只簽訂一份合約:我與商品賣方(或交易所?)之間的原始期貨合約、我與經紀商之間的合約、經紀商與交易商之間的合約。交換。我不清楚每份契約的確切實體以及每份契約中涉及的義務。合約似乎相互矛盾,例如,如果我的賬戶餘額不足,我的經紀人可能會強行出售我的期貨合約,這將阻止我履行期貨合約中的義務,即在未來日期收到商品。

如果我(或機構交易者)直接(不是通過經紀商)與交易所交易(芝商所是否接受個人交易者?),交易所是否有權在最後一個交易日以任何價格強行賣出我的合約或關閉我的合約?以結算價持倉(比如-$37)?如果交易所這樣做讓我擁有 50 億美元,我起訴交易所比讓交易所起訴我更公平嗎?如果我能持有該頭寸,我不執行商品的傳遞/接收造成的損失可能少於50億美元。當然,損失將由法院確定,而不是交易所根據自己或少數可能的共謀者形成的結算價。

期貨合約與任何其他合約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合約另一端的實體將完全有權起訴您,根據合約獲得公平追索權,並且很可能還會造成損害。此外,您很可能永遠無法在該交易所再次交易,因為您的信用/業績風險將被視為過高。(非常類似於如果您與房東簽訂了租賃契約,並決定說“我這個月不付房租,謝謝!”)

根據您的具體範例,如果您通過經紀公司執行該交易,那麼您持有該交易到期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因為他們應該在接近到期時代表您將其清算。如果您是機構交易員,那麼在交易中拖欠交割將不會是在極端流動性危機或破產情況之外考慮的決定……它會導致上述處罰,這將對任何交易產生深遠的影響貿易組織。

另請注意,保證金要求會根據市場波動定期調整(目前原油要高得多),並且 2% 的保證金處於保證金要求的極低端。此外,還有很多現金結算的契約,其中利潤/損失從您的賬戶中貸記/借記,而不會出現實物交割的情況。

契約規定交貨,一般由買方安排運輸到其所在地。如果買家不從該地點取貨,他將被收取倉庫費用,貨物將被拍賣。買方必須彌補經紀人強制執行的額外付款……所以這不是2%的損失,它可以更多。在大契約經紀人將有足夠的抵押品從買方來保護他的利益,否則經紀人會失去……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