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

說“買/賣期貨合約”到底是什麼意思?

  • March 5, 2022

如果我以 20 美元/桶的價格買入一份原油期貨合約,然後以 10 美元/桶的價格賣出,我似乎買入/賣出了兩種不同的合約。首先,合約的實體從我交換到另一個人交換。其次,契約標明的商品價格是否也發生了變化,即從 20 美元變為 10 美元?從我這裡買合約的人,如果持有到交割日,是否還需要支付20美元/桶才能收到真正的原油?期貨合約的具體內容是什麼?我到底在買/賣什麼?

期貨合約的法律實體之一是固定的——合約的作者。這是發起契約的實體,通常是商品契約的生產者或金融期貨的銀行或經紀人。另一實體本質上是“持票人”,這意味著到期時的持有人是履行契約另一方的人。這與其他交易所交易的合約完全相同。請注意,交易所不是契約的一方,他們只是促進交易並在契約文本上設置一些基本規則。

契約固定數量、交貨日期(到期)、價格和契約作者,但將收貨人保留為不記名,以便可以交易。對於規定傳遞標的物的契約,契約本身是契約編寫者以到期日規定的價格對標的物數量的所有權。如今,許多合約都是以財務方式結算的,因此合約價格與標的物現貨價格之間的差額在到期時以現金的形式傳遞,而不是傳遞標的物。

正在發生的事情叫做創新。當您交易期貨時,您同意與對方開立合約。在您的情況下,您“購買”而另一方“出售”,但是您永遠不知道該方是誰,並且您永遠不會與他們建立契約關係。這是因為交易所將自己插入到雙方的契約中。因此,每個參與者實際上只與交易所開展業務。交易所在價格方面不承擔任何風險,因為所有這些合約都是對稱的。

當然,交易所承擔交易對手風險,但通過使用保證金和更清晰的關係可以減輕這種風險。

這種設置意味著您可以與另一個交易者“打開”合約,並與另一個交易者“關閉”它,因為在所有情況下,根據您與交易所的契約條款,您實際上是在與交易所開展業務。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4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