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
什麼是期貨,它們與期權有何不同?
作為一種投資形式,有在未來特定時間或以特定價格購買商品的契約。這與購買股票的選擇權有何不同?
購物車的回答基本上是正確的,但我想詳細說明一下:
期貨合約要求合約的買方和合約的賣方在約定的未來日期和寫入合約的價格進行基礎交易(結算)。
除了結算之外,任何一方退出交易的唯一其他方式是發起平倉交易,這意味著:賣出合約的一方回購另一份類似合約以平倉。購買契約的一方可以將契約出售給其他人。
然而,期權合約為期權的買方提供了完成交易的選擇。因為這是一種選擇,如果期權行使價格相對於契約寫入日期的標的股票價格不具吸引力,買方可以選擇退出交易。當期權買家離開時,期權就被認為已經過期。
然而——這是我認為需要詳細說明的部分——期權合約的原始賣方(作者)別無選擇。 如果買方選擇行使賣方所寫的期權合約,則賣方有義務*進行交易。在這種情況下,賣方的期權合約被稱為已轉讓*。只有當買方選擇不行使時,賣方的義務才會消失。在期權到期之前,期權賣方可以通過發起平倉交易來平倉。但是,賣方不能像期權買方那樣簡單地走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