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

期貨和遠期合約彼此非常不同

  • November 21, 2020

** 假設兩名交易者以實物交割的期貨價格 1.1220 簽訂一年期(2019 年 3 月)歐元期貨合約。不論結算日現貨價格如何,若3月約定結算日現貨價格低於1.1220,則多頭虧損,空頭盈利。如果現貨價格高於期貨價格1.1220,則多頭獲利,賣方虧損。 那麼,為什麼很多交易者都說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合約一樣是交易所交易,如果在交割日,交易所的金額不是遠期合約上的指定價格而是現貨價值呢? **

外匯遠期合約是兩個已知方之間的私人協議。條件更加靈活,每份契約都可以有很大的不同。一個很好的例子是一家大型公司預計未來 [來自銷售] 應收賬款或購買商品的未來應付賬款。該公司將與其銀行簽訂遠期契約。這直接在買方和賣方之間。雙方相互認識,爭議減少;但是,如果出現爭議,解決起來會更耗時,因為這會直接送出給法院。

外匯期貨是在標準交易所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等] 上市的標準化合約。術語更加標準化,使列表、匹配更容易。買方不認識賣方。Broker、Exchange 和 Clearing 提供信任機制。爭議機製完善、健全。

那麼,為什麼很多交易者都說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合約一樣是交易所交易,如果在交割日,交易所的金額不是遠期合約上的指定價格而是現貨價值呢?

我會告訴你一個秘密。大多數交易者不知道這些東西是如何運作的。

從貿易戰略的角度來看,這些產品確實看起來非常相似。這是設計使然。外匯期貨合約的設計與流動性場外交易遠期非常相似。但是,由於保證金變動等原因,頭寸生命週期內的實際現金流量是完全不同的。我相信對於外匯遠期,它們是現金結算的,因此最終結算應該與往常一樣採用相同的變動保證金流程,即 MtM 從現貨價格的前一天。

然而,與外匯遠期市場相比,外匯期貨市場非常小。大多數機構球員只使用前鋒。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95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