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
“信用”的含義
信用是一種信任,它允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資源,而該第二方不立即償還第一方(從而產生債務),而是安排償還或歸還這些資源(或其他同等價值的材料)在以後的日期。提供的資源可能是金融資源(例如發放貸款),也可能包括商品或服務(例如消費信貸)。信用包括任何形式的延期付款。債權人(也稱為貸方)向債務人(也稱為藉款人)提供信貸。
所以信用是賣方現在交貨而買方稍後付款時賣方對買方的信任。
在某些交易中,有一些負費用被命名為
credits
減少總費用。例如,在稅表 1040 中,有稅收抵免,而在公用事業賬單中,也可能有一些抵免。我想知道上述兩個案例中的信用概念是否完全不同且不相關?對我來說,他們似乎是這樣。